第二十四章好是風和日暖時(1)
——那個野菊花開滿的窗台
窗簾卷起我的發
我把紅舞鞋輕輕的丟下
不在乎了
143.
蘇弦寶寶今年八歲。
“麻麻,粑粑為什麼今天把家家裏裝飾的這麼好看?”蘇弦寶寶看著滿屋子的玫瑰花兒,瞪著圓溜溜滴大眼睛。
“今天是麻麻粑粑結婚十周年紀念日呀!”林憶簫摸了摸蘇弦的頭。
“麻麻,你和粑粑什麼時候結婚的呀!”
“在合適的時間。”林憶簫心不在焉地道。
“麻麻,那我和雲叔叔家的依依什麼時候可以結婚?”
林憶簫被自己的口水嗆到了,她看了一眼蘇弦,笑了:“兒子,努力點,把雲叔叔家的依依追到手!”
蘇弦堅定地點了點頭。
蘇晨剛進門聽到了這句話,忍不住笑:“有你這樣當媽的嗎??”
“怎麼沒有,我就是啊!”她也笑,“把雲遇白他家的拐過來,多爽啊!”
她們兩個居然在一起十年了,天,她覺得過得真的是太快了呀。
“今天應該過得煽情一些,”林憶簫忍不住笑,安頓完蘇弦,兩人回到臥室,她累的躺在床上,打趣他。
“那說些什麼?”
“就說你是怎麼喜歡我的,喜歡我什麼!”她挑眉,一副“說不好打你”的樣子。
蘇晨沉默了一會兒,良久,他輕輕地說:“腹有詩書氣自華,張揚隨性。這是給你的第一印象。”
腹有詩書氣自華。
當初第一次見她,她雖然一副壞孩子模樣,可是他心裏卻不由自主地給她貼了一個標簽——博學多才,腹有詩書。
他的直覺告訴他,這個女孩兒,不是表麵看的那樣。這激起他的好奇心與興趣,於是,他有意無意地與雲遇白聊起她,知道了她的事情,心裏突然湧起了一股柔情——
她是他的學妹,怎麼會讓她受欺負?
他太忙了,怕她喜歡上別人。心裏沒多想,了解到有林墨北,略施小計,把林憶簫塞給林墨北。
他那時候沒想過,這個小貓,能這樣讓他動心。
他這一輩子,也就隻有她了。
喜歡她撒嬌賣萌的樣子,喜歡她嘟著嘴一副可憐兮兮的樣子,喜歡她偶爾生氣彪悍的樣子,喜歡她板著臉嚴肅認真的樣子,更喜歡她一臉委屈哄他高興的樣子。
十年了,她們吵過架,她生氣過,他也有累了不想哄她的時候,可是看她一眼,看她那副小矯情樣,他就忍不住繳械投降。
出去應酬,各色各樣的女人都有。他會戴著婚戒,領著她去。
讓她安心。
於是,大家都知道——太子與太子妃,感情深厚,無人可及。
每次他回家,有她安靜地坐在餐桌等著他,飯菜永遠是熱著的。
林憶簫忍不住笑了。
她越來越覺得自己遇見林墨北是一件對的事情。
遇見林墨北,她變了。她從那個火爆脾氣直率性格變得溫柔體貼,從不善與人相處變得可以與人打成一片,她從那個小胖子變成現在的身材勻稱,從那個學習差的女孩變成現在的985學校畢業生。
遇見了林墨北,她的的確確是轉變了。
遇見林墨北,她變得更好。林墨北是她生命中永遠的墨染,也隻是墨染了。
你的檔次,決定了你遇到的人的檔次。
記得她小的時候對雲遇白說:“我覺得我長大找對象,如果是要結婚的,那麼,他一定要有獨立的工作,要有責任心,要有涵養,也要愛我。”
蘇晨完完全全符合她的所有要求。
那時她覺得,衣食無憂,生活快樂就是美好。
可現在,一切都因為,他是蘇晨。
光芒萬丈,一個蘇晨啊。
她抱住他,心裏隻是平穩安寧。
“老公,我們還有很多個十年。”
蘇晨眼底露出了笑意。他揉了揉她的頭發,吻了上去——
“對,我們兩個,還有很多個十年。”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