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十二)法律之光(1 / 3)

孟浪也不知道自己該買什麼書,他給老工人說來買平時消遣的書是個幌子,他是想買一本關於法律的書,最好上麵寫的就是可以拯救李玉的方法。

可他也不知道該買哪本書好,書店的書架上林林總總擺了上千本書,他哪能看的過來。他隻選了法律書籍類的一個書架看,卻都覺得有種老虎吃天的感覺,壓根兒就不曉得該從哪本兒書開始下手。

於是他就問老板,一般殺人這號案子應該看哪些書。老板用異樣的眼神在他不自然的臉上停頓了好幾秒,然後滿臉堆笑地跟他說,那得看刑法條文,那裏麵有法條,判刑什麼的裏麵都規定了。你如果要想看具體的案例的話,就買本案例分析,紅火熱鬧的很。孟浪隻是聽,卻不發話,他覺得老板實在太有才了,懂得這麼多知識。他便開始後悔自己當初沒有好好學習了,害的現在連本書都買不了。那老板見他不說話,以為是被自己熱情的推銷說惱了,忙賠笑說,您自個兒選,自個兒選吧。

“多少錢?”李玉見孟浪買了法律法規大全回來,又是感動又是欣喜,但最關心的還是書錢,她不能讓孟浪替她掏這個錢。

“四十八,還帶個啥‘司法解釋’還是什麼來著,本來沒這麼厚一本。可我想買一回買全,就選了這本厚的。”孟浪見李玉高興,他也就話長。“本來老板要跟我要六十的,可看我這身行頭,又買的是這種書,便饒了我十二塊錢,估計是他把我當殺人犯了。”

孟浪說到這時,猛然記起李玉在聽,知道說錯話了,連忙抽自己的嘴巴,卻被李玉微笑著擋住,推說沒關係。

“這書錢我一會兒給你,我不能讓你給我掏錢。”李玉對孟浪說。

“你說甚哩!”孟浪不高興了。“才兩天的工錢不到,就當我白幹兩天麼,有個甚了!枉我這樣對你,你還和我客氣!”

“不是,我不是那個意思,我識字不多,得讓你看法條,我這個權當勞務費好了。”李玉要哭了,她太感動了,除了他爹,沒人對她這麼好過。

“不提錢的事兒了!”孟浪說。

“哦。”李玉應了一聲。“光買個書你咋天黑去天黑回來?”

“早上是我實在睡不著覺,就提早走的。買了書後準備回時,遇見個老鄉,一塊兒轉轉,就轉黑了。”孟浪說。

其實,孟浪哪裏曾碰見什麼老鄉,他是被老板的一句話給提醒了:

要打官司,你去找個牛逼律師,贏得可能性大點!

孟浪就依了老板說的,夾了書直奔向老板跟他說的一個律師事務所。

到了律師所門前,孟浪停住了,他透過玻璃看到了裏頭西裝革履的人,他膽怯了。一股從未有過的強烈的自卑感油然而生,並馬上占據了他的整個心房,他登時便癱瘓了。雙腿不聽自己使喚,哆嗦著杵在門口徘徊猶豫。但是為了救李玉他必須得進去,於是孟浪就咬咬牙抹黑了麵子闖進門去。一陣風帶進去時,裏頭的人都嚇了一跳,還以為是一個入室搶劫的悍匪。

孟浪可憐巴巴的就揣了一百塊錢,算上來回的路費和書錢,隻剩了三十二塊錢。但是,好在有一個律師看他可憐,免費給他進行了法律谘詢。孟浪便點頭哈腰地道了謝,一股腦兒地說了一遍李玉的情況。

“三死一傷?這個案子有點棘手,難辦啊!”律師聽完了孟浪敘述的案情事實,也作了無奈的回複。

孟浪也知道完了。不是他一下子聽明白了什麼,是他突然明白了這樣一點:如果一個開店的不想做生意時,那麼這生意一定是不好做甚至沒得做的。

“你看啊,是這麼說事兒:她雖然是被逼無奈把阿皮殺了,但這也屬於故意殺人,對阿皮來說,她這肯定是直接的故意殺人。對阿皮的父母和妹妹來說,她明知道羊肉有毒,還讓阿皮帶了回去吃,這是一種放任的間接故意殺人行為,而且最終導致了三死一傷的嚴重後果,社會危害性不小啊,差點成了滅門案啊。你想想,她犯這案子從目前來看,絕對夠判死刑了!現在還有這種人,都甚年代了,還講究個同態複仇,愚昧呀!”一個長得很嚴肅的律師又不厭其煩地和孟浪說了這麼多,還大發了一通自己的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