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杳冥冥兮羌晝晦(上)(2 / 2)

堂上問話,林世卿不想聽進心裏,便也聽不進耳中,無論什麼問題,俱都答得無可無不可。

不知過了多久,林世卿感到被人壓著跪了下來,剛回過神,便看到一紙訴狀飄飄然落在他身側。

狀紙上八條大罪排布齊整,條條分明,盡由朱筆寫就:

其一,“罪犯惡逆,弑殺親祖”。

其二,“抗旨不遵,意圖謀逆”。

其三,“欺壓群臣,排除異己”。

其四,“結納私黨,敗壞朝綱”。

其五,“汲引庸妄,戕伐國本”。

其六,“貽誤社稷,專事阿黨”。

其七,“竊弄國柄,荼毒生民”。

其八,“動興大獄,脅製廟堂”。

八條大罪,字字泣血,句句誅心。

林世卿反複讀了幾遍,眼中那朱砂用在此處紅得異常諷刺。

他早就料到周帝留不得他,很有可能要殺他,但是沒有料到,那個人會如此不留餘地——這不隻是要殺他。

他的所作所為,他的生前身後,那個人也統統都要抹殺。

那個人這是要讓“林世卿”這三個字徹徹底底地成為曆史裏一缸餿了的泔水,不是無人問津,而是要讓人在提起時,隻會覺得這個人一無是處,臭不可當。

林世卿垂下頭,差點笑出聲:原來自己的生父,是這樣想要毀了自己啊。

這時候,堂上傳來一聲驚堂木,原來是京兆尹彭洪文見他久不回話,不耐之下,喝問道:“罪臣林世卿,此八項大罪,你認是不認?!”

林世卿笑著搖了搖頭:這些人呐,在他得意之時,見了他便恨不得時時俯首膝行,而今他罪名將定,落魄了,便氣勢洶洶地指名道姓,該說些什麼好呢。

彭洪文見他搖頭,想他是不肯畫押認罪,正欲再拍驚堂木,卻不想林世卿抬頭笑道:“我認,怎麼能不認?”

他的父親給他備好了棺,掘好了墓,又給他設了個這樣轟轟烈烈名垂千古的死法,他怎麼能不認?

林世卿接過衙役遞來的印泥,手掌印上,繼而實實按在訴狀之上,留下了一個鮮紅掌印。

眾人大概都沒有料到那個翻手為雲覆手雨的汝陽少侯爺,當朝左丞相林世卿竟連半句都沒有辯解,就這樣簡簡單單地認罪了,各自驚疑不定相顧無言。

唯有英王仍舊一臉波瀾不驚,太子則急道:“林相!你怎麼……”

你怎麼就這麼認了?!

林世卿卻充耳未聞一般,淡淡打斷了李昀,向彭洪文道:“大人明斷,罪臣林世卿對此八條大罪供認不諱,但罪臣尚有一事,還請大人容稟。”

彭洪文思忖,他這個話好像正常了一點,便道:“何事?說。”

林世卿道:“大人明鑒,此八項大罪皆乃罪臣一人所為,罪臣一年前迎娶北梁公主蕭瑤,公主為妻賢良,對此間之事全無所知,罪臣願與公主和離,以示其清白。此外,府中仆役婢女亦同此事無關,上天有好生之德,望大人能替罪臣向聖上求情,求陛下網開一麵。”

礙於蕭瑤北梁公主的身份,林世卿的處置問題十分敏感,他罪過至此,早已超出了抄家滅族的標準,甚至九族之內都不應該放過。可蕭瑤卻又是維係西周與北梁良好外交關係的重要紐帶,決不能輕易說殺就殺,但另一方麵,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依律而言,蕭瑤份屬妻族,絕無寬貸之理,實在讓人為難。

而眼下,林世卿竟主動提出願與公主和離,脫開這層關係,那可真的是皆大歡喜,再好不過的事情了。

可蕭瑤說不準還能成為林世卿的一根救命稻草,難道他真的就這麼放棄了?

彭洪文有些不信,試探著問道:“你想好了,真的同意和離?”

林世卿點頭:“罪臣罪大惡極,不願再無故牽累他人,還望大人允準。”

彭洪文神色一喜,轉瞬壓下,咳了一聲,道:“你有如此覺悟,甚好,本官準了。來人!起和離書。”

林世卿看著旁側記錄庭審過程的師爺聽令後,忙不迭扯出一張紙來寫寫畫畫,心中好笑:這麼著急,還真是怕他反悔!

不過三兩刻,那人便拿了一紙和離文書送了過來,林世卿掃過全文,見沒什麼問題,二話沒說便再次按了手印。那師爺像是怕有人搶奪一般,剛待林世卿按過掌印,便從地上拾起了紙張,快步遞給了彭洪文。

林世卿瞥了那師爺一眼,啼笑皆非,隻道今日當真長了不少見識——坐一半跪一半的庭審,不敢相信犯人認罪的堂官,著急讓人和離的大人和師爺,哦,也許還有一個想要替犯人辯解脫罪的太子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