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二代雖然不喜歡文三代,畢竟親生的從來不打,文二代三十多歲後發福身寬體胖顯的特別彪悍,又能掙錢,在黃二的娘家頗有威嚴,在卡拉ok一事上合夥的生意一分錢沒分給人家也是事實,有所虧欠,平時黃六見到文二代就像貓見狗一樣,總是有點怕,打文三代的拳頭全部落在頭部也是怕打在她其他肉上發青被當父親的文二代發現,他就是愛打比他弱的女人是天性無法改變,文二代他可不敢惹,怎麼可能讓文三代去告狀,強行拉住,一遍一遍的勸“舅舅是為你好!”文三代小孩精力有限,實在脫不了身,無奈鬧到半夜瞌睡太來,睡覺了。

第二天起來,文三代還是要回自己家告狀,黃六索性拿一百元買通,叫文三代收了封口費不要告他,文三代睡了一晚上氣性消了一半,加上九六年的一百塊太多了,可以買很多很多小孩喜歡的東西,貪念一起,收了不再提。黃二來娘家探望寄養的文三代,看到臥室門被打爛了,問起母親,外婆哄騙道:“黃六發酒瘋打爛的。”略過文三代被打一事不提,避免姐弟起紛爭,心下**“當舅舅的打打外甥也沒什麼”,黃二一心撲在館子掙錢上,一點兒沒多想,文三代收錢封口說到做到。

有一就有二,黃六的脾氣不是一天養成的,也不可能就改的掉,出去了為人處事也不會,隻會拿錢請人吃飯,卡拉ok的錢不曾攢下一分,總是交不到女朋友,更添他煩惱,在家生悶氣時遇上文三代頂嘴,提手就是一個耳光或者是一腳,打了就用二十或者五十封口費,打到後來打油了,文三代沒有錢便愛去惹一惹舅舅,挨上一腳就能得到幾十,這一切被黃大看在眼裏,不出一言責怪黃六以大欺小,按理說她和文三代兩人都是受到虐待長大,應該有點同感和同情,但是血緣啊,她和黃六是一母同胞的親姐弟,文三代隻是外侄女,姓都不一個姓,外了幾帽子遠,就不分是非,不看一個二十五的成年男子總是打小女孩還認真吵架計較是多麼少見,反而隻顧著兄弟,常常親自下場代替黃六和文三代吵,指責文三代和大人頂嘴,道理大概就是挨打是對的,頂嘴是不對的,黃大智力正常,又是三十多的大人,文三代怎麼吵的過,常常被黃大黃六姐弟齊心氣的直哭,十歲的女孩,找了個小本本把大姨媽和小舅舅每天氣她的話記下來,邊哭邊記,可惜小孩渾渾噩噩的忘性大,沒吵鬧的時候仍舊和他們一起玩,因為是一家人嘛!

直到有一次,黃大和黃六下跳棋,黃大有輸棋之勢,文三代在旁多嘴幫黃大指了一步棋,黃六的一耳光就上了臉,這一耳光起碼值二十元封口費,文三代臉上熱辣辣的心裏正在想,黃二拿鑰匙開門進來了,所謂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黃家姐弟都有寡母家的鑰匙,黃二一下看見女兒臉上的五個指姆印,立即幹起來,文三代才終於不用在外婆家寄養了。

文三代的表姐沒有受過黃六舅舅打,因為黃大護著,兄弟再親沒有女兒親,文三代倒黴就倒黴在隻是個外侄女,那個記錄著黃大罵黃六打的小本本在歲月蹉跎間也不知去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