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分一塊區域,看似一個很好的解決辦法。
實際上卻是毫無現實意義。
商販出現的地方,大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人流量。
人越多,那麼這東西就賣的越快,不愁賣不了多少。
反之,若是人稀少的地方,就算是擺一也不見得能賣多少東西。
這就是問題矛盾點了,城市管理這塊,能劃出一個人流密集區域來供商販擺攤之所麼?
答案肯定是不能的。
人流越密集,這些地方的房價等等就越高,那這塊區域去開發其他事情,比劃給商販不知道要強多少倍,怎麼可能會把這些寸土寸金的地方給商販,能給的也就是那種沒有多少人的地方,這沒有多少人,又會有幾個商販去?
這又不同於菜市場,是每必要去買的東西,因此……
而一些人流多的地方,哪怕是商販有錢想租個門麵,可是門麵再怎麼也有限,就那麼一些個,再加上越是人流多,商鋪價格越貴,在街頭做流動推車商販的,那個有這麼多錢經濟來租?
這個問題,一直是個循環。
就看城市管理者到底想要采取哪種了。
下午這邊倒是沒什麼事。
旁邊賣水果的大嬸關心的問了一下周魚的情況,上午那事可把她嚇的不清。
“沒事,那城管似乎是那個黃毛的哥哥,上午那黃毛在我這吃了點虧,就帶人回來找場子。不過現在沒事了,聽那個城管好像是因為個人作風問題,已經被人舉報了,估摸著他那身衣服得要扒下來了。”
事實上,城管局那邊對劉青的處置已經下來了。
城管局局長親自下的令要調查劉青的收賄賂黑錢一事,這令一下,劉青想象中的那種會讓城管心寒的事情並未發生,反倒是牆倒眾人推,一些平日間跟劉青有間隙的紛紛落井下石。
城管這份工作,很多人眼睛都盯著呢。
除了城管外,還有很多的協管。
可惜城管的名額終究有限,如今劉青你自己作死撞到局長手裏了,那就沒什麼好的了。
各種舉報,各種證據很快就收集了起來。
不到一個時的時間,劉青就被當場就被按照勞動合同管理有關規定,解除了和他之間的勞動合同。
也就是解聘了。
同時,城管局這邊,局長也以自己的私人名義向飲食街所在的居委會發出了一份信函,是對黃毛劉山的一些行為指控。
居委會這邊,城管局那邊沒法幹涉,而且這邊其實也不屬於政府部門,是一種半性質的。
但是卻不妨礙換一種方式。
這一份信,再加上劉青已經被城管局解聘了,居委會這邊也沒有什麼廢話,也是當場就將劉山從居委會成員名單裏刪除了。劉山固然是本地人,固然在本地有一些朋友,家裏也有一些關係,否則也進了不居委會。
隻是,那得要看你得罪的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