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民心所向(三)(1 / 2)

回到江河市公安局,龍正平首先找顧國生談話,地點在顧國生的辦公室。

顧國生久聞龍正平的大名,但他對聯合調查組來南吳省的真正目的還吃不透。如果主要是為了查清趙崦之死和“動槍事件”,那對白宇華就不會有多大影響,自己必須謹慎行事。如果主要是為了調查白宇華,那自己也不必衝在前麵,借用張小虎之手是上上策,因為他自己也有把柄被白宇華掌握著。因此,在龍正平問他問題時,他總是說得不深不透,不痛不癢,並一再強調,我對張小虎很信任,很放手,有關案子方麵的事,他要比我清楚得多。

龍正平閱人無數,對顧國生這種政壇老油子很快就看透了,感到從他身上得不到有價值的東西,便不想多談,想要敲打他一下。他指著那幅“難得糊塗”的字說:“顧國生同誌,你的書法水平看來很高,可思想境界就沒有那麼高了。不管對‘難得糊塗’如何詮釋,你作為一個公安局長,把它作為座右銘總不太妥當吧?”

顧國生急忙解釋道:“這是我的塗鴉之作,本欲送給朋友的,秘書獻殷勤,說掛在辦公室很有味道,我未加阻止,慚愧,慚愧。”

龍正平冷笑道:“這種牽強附會的解釋恐怕你自己也覺得很可笑吧?”頓了頓,又補了一句,“顧國生同誌,我送你五個字,‘知恥近乎勇’,咱們一起共勉吧。”

顧國生知道此語出於《禮記?中庸》,這句話從龍正平嘴裏說出,看似勉勵之句,實際蘊含深意,不由得臉上發燙。

按照龍正平的意思,顧國生退出辦公室,把張小虎叫了進來。

龍正平請張小虎在他對麵的沙發上坐下,微笑道:“小虎,你父母為什麼給你取這個名字?”

張小虎沒想到龍正平第一句話會問他這個問題,憨憨地說:“可能是我生於虎年,也可能是他們希望我永遠是個虎崽,以免長大傷人吧?”

龍正平說:“我雖與你初次見麵,但你的名字我早就知道,看得出,你身上有股虎勁。至於傷人嘛,要看傷的是什麼人,我看你傷的是危害人民利益、踐踏法律尊嚴之人,值得點讚。但是我不太明白,為什麼你寄給中紀委和中央政法委的材料要瞞著你們的局長和廳長?”

張小虎說:“因為鄭鳳祥的交待材料隻有口供,還缺少互為印證的鐵證,我隻想獨自承擔舉報的責任,不願連累組織或領導。而虛靜向我提供的這份材料,盡管可以直接證明白宇華的道貌岸然,但因涉及到她的隱私,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既然如此,你為什麼不等到白宇華辦成鐵案,由組織出麵向上反映,這樣做既合規,又可避免給自己帶來風險。”

“時間不允許,完全是形勢所迫。趙崦在審訊期間突然中毒身亡,社會輿論對省公安廳步步緊逼,我擔心正義之士會受冤屈,而白宇華卻會推波助瀾,從中漁利。所以,我不得不冒險一搏。我很清楚,自己這樣做是違紀的,早就作好了按受任何處分的準備。”

“你與白宇華有私人恩怨嗎?”

“從私人的角度上來說,隻有恩,沒有怨,因為他是我的老師,且認為我是他最得意的學生。但是,當我看清他是危害黨和人民利益的巨貪,就下定決心一定要揭開他的真實麵目。”

龍正平點了點頭,問道:“你認為像白宇華這樣的人,怎樣才能辦成鐵案?”

張小虎回道:“他是個真正的高手,知道怎樣鑽法律的空子。如果隻有口供,而缺少充分確鑿、互為印證的鐵證,在法律上可能成為孤證,可能成為證據不足,從而得不到應有的懲罰。以鄭鳳祥送給白宇華的古玩為例,單憑鄭鳳祥的口供,白宇華可以說是鄭鳳祥誣陷,也可以說他已全部捐獻給了國家。但是,如果我們能夠找到鄭鳳祥送古玩時的證人、證物,能夠找到白宇華出售這些古玩的證人、證物,能夠證明白宇華的所謂捐贈完全是一場騙局,那麼,在他收受古玩並弁取巨利這一點上,就形成了鐵證。對他的其他犯罪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