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章 論交4(1 / 2)

孟超微微一笑,接著說道:“秦檜(1090年-1155年),字會之,漢族,江寧(今江蘇南京)人,南宋著名奸臣、主和派代表人物。

政和五年(1115年),秦檜進士及第,中詞學兼茂科,任太學學正。宋欽宗時,曆任左司諫、禦史中丞。靖康二年(1127年),因上書金帥反對立張邦昌,隨徽、欽二帝被俘至金,為撻懶信用。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秦檜逃回臨安,力主宋金議和。紹興元年(1131年),擢參知政事,隨後拜相,次年被劾落職,紹興八年再相,前後執政十九年,曆封秦、魏二國公,深得高宗寵信。紹興二十五年(1155),秦檜病逝,贈申王,諡忠獻。開禧二年(1206年),宋寧宗追奪其王爵,改諡謬醜。

秦檜在南宋朝廷內屬於主和派,奉行割地、稱臣、納貢的議和政策。第二次拜相期間,他極力貶斥抗金將士,阻止恢複;同時結納私黨,斥逐異己,屢興大獄,是中國曆史上著名的奸臣之一。

據明人田汝成《西湖遊覽誌餘》載,秦檜想殺嶽飛,又恐世人議論,猶豫不決,就和妻子王氏在東窗下商議。王氏說:“捉虎容易,放虎就難了!”於是秦檜下定決心除掉嶽飛。後來,秦檜乘舟在西湖遊玩,見一人批頭散發,對他厲聲叫道:“你誤國害民,我已經上告蒼天,等著上天派人來抓你吧!”秦檜回到家就斃命了。

王氏請人驅邪,方士便設壇做法,在冥界見到了秦熺,問太師何在,秦熺答在鄷都,方士遂到酆都,看到秦檜和萬俟卨俱披枷帶鎖,備受痛苦。秦檜見到方士,就說:“麻煩轉告我夫人,就說東窗的事情已經泄露了。”

據李心傳《建炎以來係年要錄》記載,秦檜貪得無厭,喜用貪宮汙吏,排擠廉潔之士;群臣為了媚事秦檜,便以刻剝百姓為急務,有因此貪贓枉法而被檢舉的,秦檜也都盡力保護。在拜相專權的十八年間,秦檜賣官鬻爵、開門納賄,向各級府衙索要珍寶,每年臘月生日時,各州縣送的壽禮達數十萬,秦檜家的府庫財富,超過了南宋朝廷的“左藏數倍”,當時凡是南宋宮廷所稀缺的物品,秦檜的相府都應有盡有,一人就富可敵國。

秦檜及其黨羽為了媚事敵國和一己私欲,大肆收刮民脂民膏,還不斷增加名目繁多的苛捐雜稅,導致人民生活重困、餓殍遍野,朝廷財政陷入全麵窘困,“府庫無旬刀之儲”。

秦檜獨攬朝政後,堵塞言路,粉飾太平,蒙蔽高宗耳目。進言的不是歌頌秦檜,就是造謠中傷。高宗想詔令百官直言勸諫,但朝臣畏懼秦檜,都怕言語不當觸犯禁忌,隻好用些冠冕堂皇的話來敷衍塞責。

紹興二十二年,衢州有強盜作亂,秦檜派殿前司將官辛立率一千人前去抓捕,沒有稟報高宗。晉安郡王得到消息,就進宮稟報,高宗大驚,急忙詔問秦檜。秦檜說:“小事不值得陛下操勞,沒敢驚動聖聽,拘捕盜寇後會即刻上奏。”秦檜出宮後,追查內情,得知是晉安郡王通報消息,就上奏說晉安郡王正在為秀王服喪,不應領取俸祿。晉安郡王的俸祿每月減少了二百緡,高宗隻好從國庫出錢給他接濟

秦檜執政晚期,對輿論控製更加嚴密,不斷興起文字獄,因一句話或一句詩詞而被治罪的屢見不鮮:太學生張伯麟曾題壁說:“夫差,你忘了越王殺你的父親嗎”,被杖脊刺配到吉陽軍;趙令衿讀秦檜的《家廟記》,順口說出“君子之澤,五世而斬”,被投入大牢;沈長卿賦詩“寧令漢社稷,變作莽乾坤”,被編置化州等等。

還有一次,秦檜舉行家宴,命戲子演戲,扮小官的戲子頭上的大環掉在了地上。一戲子問:“這是什麼環?”小官說:“二勝環”,戲子說:“你坐太師椅,為什麼把‘二勝環’丟在腦後!”暗喻秦檜掌權後(坐上太師椅),就把迎接二聖(徽、欽二帝)南還的事置之度外了。秦檜大怒,將戲子全部打進了大牢。

元代時,人們在秦檜墓前便溺以快意,謂“遺臭塚”,有詩曰“太師墳上土,遺臭遍天涯。”明代時,人於嶽飛墓前種檜樹,一劈為二,名曰“分屍檜”。清朝秦澗泉到西湖嶽飛墓前,自稱“人從宋後少名檜,我到墳前愧姓秦。”又有一地演戲,忽一人上台將演秦檜者刺死。可見秦檜名聲之臭!”

我和李衛靜靜地聽著,也不知道渡劫大師忽然問這些問題是什麼意思。

渡劫大師微笑道:“既然孟施主對這段曆史如此明白,那麼能否知道究竟是誰害死了嶽飛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