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念帶著錄音機的耳塞,搖頭晃腦的哼唱著,一副很陶醉的樣子。禦傑奇怪了,什麼好聽的歌能讓思念如此癡迷。拿過磁帶的盒子看了看,禦傑大吃一驚,上麵全是他寫的歌,看了看演唱者正是中央音樂學院的喻琳和花婧、賈梅菲。
兩個月前禦傑曾經接到過喻琳的電話,當聽到音樂出本社要買斷禦傑寫給喻琳她們三首歌的版權時,禦傑毫不猶豫的拒絕了,並告訴喻琳,最好和音樂出版社進行合作,由喻林等人演唱,音樂出版社發行專輯,雙方采取分紅的方式。
後來禦傑應喻琳要求,又給她寄去十幾首歌,喻林三人憑借著十幾首歌迅速走紅,頻繁到各地演出,賺了各盆滿缽滿。一個月前喻琳又打來電話,音樂出版社同意了她們的條件,雙方采取分紅的方式發行專輯,分紅的比例二八分成,音樂出版社占百分之二十,而喻琳等三人占百分之八十,如果按照禦傑和喻琳她們簽訂的合同,這就意味著禦傑也會得到百分之二十四的分成。
司念摘下了耳機:“小傑,你寫的這些歌太好聽了,不過這個磁帶上沒有那首《舍不得你的人是我》。”
“那首歌的版權已經被小姨賣給順海省歌舞團了,當然不會出現在這上麵。”
“如果能在同一張專輯上那就更好了。”司念一副很失望的樣子。
禦傑點了點頭:“這張專輯的磁帶好賣嗎?”
“這盤磁帶在海州上市不到一天就搶光了,我還是借對門小紅的。”
自己寫的歌竟然連自己都買不到,這可真是滑稽,不過這盤磁帶賣得火爆到是一件很值得高興的事情,聽慣了港台歌星的靡靡之音,老百姓才太需要歌壇有一種新的潮流了,而禦傑剽竊的這些歌無疑填補了這方麵的空白。
兩個人正在聊著,對門的小紅敲門走了進來:“禦傑哥哥、司念姐姐,昨天晚上的電視你們看了嗎?喻琳她們發行的專輯,第一期就賣了兩百萬,聽說還要再發行兩百萬,我看哪,再發行兩千萬也不一定夠。”
兩個小丫頭嘰嘰喳喳的談論起她們最喜歡哪一個歌星了,而禦傑則暗暗的盤算著另一回事,磁帶的標價是十塊錢,如果發行四百萬張專輯,按照百分之二十四的分成,禦傑就可以得到四百八十萬,這還不算喻林她們走穴演唱收入的分紅。
禦傑正在為自己的錢不夠用而發愁呢!卻沒想到又有了四百八十萬的意外之財,這下子手裏可就寬鬆多了,讓黃沙去香港成立投資公司做證券生意的本錢也就大了,隻要投資公司成立了,憑借著禦傑的先知先覺還不是財源滾滾,要知道在期貨和證券市場上賺錢,雖然風險很大,但隻要做對了方向也是最容易發財的。
給馬強打了一個電話,吩咐他把剩下的三百一十萬國庫券全部賣掉,除了留下一百萬之外,其餘的全部打進海州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賬戶。
禦傑算了一下,如果再把發行磁帶的四百八十萬紅利拿來炒地,海州房地產開發公司就是一家千萬資產的大公司了。
潘輝洪不愧是前世著名的房地產大鱷,擔任了房地產開發公司副總經理之後,很快就進入了角色,連續跟著姬邤枝跑了幾個單位之後,已經摸清了購買土地的流程,有些事情他已經可以自己去辦了。
吃過晚飯後,禦傑親自給姬邤枝端過了一杯茶:“小姨,我想麻煩您一件事情,您能不能去一趟香港。”
姬邤枝愣了一下:“去香港幹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