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沒猜錯的話你就是王珍小姐吧,”禦傑的目光看向了一直哭泣的女孩。
“你說的沒錯,我就是王珍。”
“有沒有想過去大使館尋求幫助?”
王珍的神情有些激動:“大使館的門很難進,我先後去過三次,直到最後一次才見到了大使館的一個工作人員。”
“他們怎麼說?”
“他們說這件事情最好還是通過法律程序解決,目前我們國家正在與英國政府就香港回歸的問題進行談判,形勢比較敏感,並建議我不要把事情鬧得太大了。”
“他們怎麼能這樣講話呢,”禦傑皺起了眉頭,駐外使領館的職責就是負責管理當地本國僑民和本國事物,本國的公民受到了外國人的不法侵害,使領館就有責任幫助他們討還公道,而這個工作人員卻以兩國政府正在就香港問題進行談判為理由,要求王珍息事寧人,這顯然是非常錯誤的。
想到這裏禦傑憤怒了,國與國之間的關係應該是平等的,即便就是進行重大的談判也應該充分維護本國的利益和尊嚴,隻用討好對方的方式絕對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東西,更不能以犧牲本國公民利益為代價。
禦傑輕輕地歎了一口氣,也在為個別外交人員的懦弱而惋惜,作為一個駐外使領館的工作人員,不能夠維護本國公民的利益,他就不配擁有外交官的身份。
弱國無外交,從滿清政府以來,華夏與列強們簽訂了多少不平等的條約,不就是因為國家沒有富強起來嗎?雖然華夏建國以來在外交方麵取得了多次的勝利,但是外交使領館隻注重政府之間的交往,卻把維護本國僑民的利益拋在了腦後。
看了看王珍那雙浸滿淚水的大眼睛,禦傑對這位女孩的悲慘遭遇感到十分的同情,更為沃爾斯母子的禽獸行為感到憤慨。
當地警察局在接到王珍的報案之後,不僅不把罪犯抓起來,反而還在有意袒護,法院更是荒唐,還沒有進入審判程序怎麼就知道沃爾斯沒有*王珍呢。
“你遭到沃爾斯的強暴之後有沒有留下他的犯罪證據。”
王珍的臉刷的一下紅了:“當時我隻覺得這件事情很丟人,沒有保留任何證據。”
禦傑明白了,怪不得法院不受理呢,原來確實沒有證據。在英美這種所謂的民主國家,有錢人犯了罪即便有證據,他們還會請律師幫他們洗脫罪責,好多殺人犯逍遙法外就是一個很好的證明,更何況這種沒有證據的事。
通過王珍的敘述,禦傑才知道事情的經過,王珍在遭到沃爾斯的強暴之後羞愧萬分,到警察局報過案之後,回到了宿舍就跑進浴室,好像要洗刷掉自己的屈辱似的,拚命的洗刷著身體,有好幾次都想一死了事,可是一想起留在國內的父母,王珍又把伸向電源的手縮了回來。
也許是為了永遠忘記這場噩夢,王珍竟然把她去沃爾斯家穿的那身衣服包括內褲全燒掉了,當同學們知道這件事情之後,提醒王珍要保存證據時,事情已經無法挽回了。
從這一件事情就可以看得出來,當時國人的法律意識極為淡薄,尤其是像王珍這樣剛從華夏來英國的女孩,根本就沒有想到保留證據,在她以為,隻要到警察局報了案,沃爾斯就一定會被抓起來的,而這也正是當時華夏國內的真實情況,遇到*犯不管有沒有證據,隻要是女方報案警察就會出手抓人。
雖然王珍是留學生,但畢竟是一個涉世未深的女孩,在她的心目中,英國是個講究民主和自由的國家,根本就沒有想到會發生這種令人發指的事情,殘酷的事實教育了她,絕對不能相信一個人的外表。
目前的形勢對王珍極為不利,去警察局報案因為當時沒有留下證據,再加上警察局袒護沃爾斯,人家自然就不會受理這個案子了,通過法律訴訟又因為缺乏證據,也不可能把沃爾斯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