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年前,邵家是大鴻朝至高無上的存在。隻因為一場禍亂讓邵家先祖看破紅塵,甘願退居二線,做起了第一暗衛——疊陽君。並且留下祖訓,世代罔替,沒有特殊情況不得幹預朝政。唯一的手中小權便是以性命保護傳國玉璽。雖然我知道這塊玉璽有著天大的秘密,可至今都無法猜測出真相。它何以有如此大的魅力,竟然可以讓我的祖先寧可留著皇帝不做,也要守著它。
對於整個國家來說,對於整個魏氏皇族來說,我問心無愧!在我的信念裏,除了守護傳國玉璽外,無論是誰傷害了當朝的皇帝,我都會挺身而出,哪怕犧牲生命也在所不惜!
可是魏朗是個小人,不折不扣的小人。他的先祖從我的先祖手中接過真命天子大旗的時候,曾經發過重誓,絕對不會謀害邵家後人,並且會以禮相待,世代享盡榮華富貴。可是他沒這麼做,他登基後的第一件事就是謀劃了十年,將我的父親親手害死。
父親曾跟我說過,這輩子最該小心注意的便是魏朗!父親說得沒錯,他也想害死我。從我十六歲繼承疊陽君以來,他就被行刺了大大小小不下三百七十一次,每一次都是我最後挺身而出,我的身上共有刀劍暗器的傷痕九十七處,徘徊在生死一線有二百六十一回。更有一次刺客直接洞穿了我的前胸,隻差毫厘我便去地府找自己的列祖列宗了。更有最近的一次,深重奇毒達半年之久,日日夜夜受其折磨。若不是梅花神醫,我已經是一具死屍了。這些行刺當中,不乏真正的刺客暗殺,但是大多數是他自己親自布置安排的。
我不知道該說他忘恩負義,還是說他鳩占鵲巢仍舊不滿足。若不是怕將他拉下台會導致全局動蕩,朝野暴亂,我早就一刀結果了他。
娘親叫我回揚州了。我知道這一次是娘親要我娶親了。娘親是個堅強隱忍的女子,她的一生中和父親見麵的次數絕對不會超過十六次。哦不,應該是十七次,包括成親那次。
父親每年都會回家一次,但也僅僅是待上半個月,便又會離開。娘親雖然心中苦悶,但是從不抱怨,而且將邵家的門麵生意做的有聲有色,以至於我裝模作樣十幾年的紈絝大少生活,一分錢都不曾缺過。
是的,我不能表現得太過聰慧,也不能表現得勤勉好學,因為我的身份是暗衛,是見不得光的。我不能給我的家人;以及任何和邵家有關聯的族人帶來災難。
所以我得裝紈絝,我得裝風流,我得裝的把我娘氣個半死,仍舊死性不改的混在青樓。直到有一天我離開家,繼承父親的使命。
我逃婚,不是我不喜歡那個女子。而是我怕,我怕她會像我娘一樣終生抑鬱寡歡;我怕我不能給她想要的幸福,不能盡到我身為一個人夫所能盡到的責任。如果一定要犧牲一個女人來替邵家傳宗接代的話,我寧可誰也不娶,讓邵家這種見不得光,苦了幾代女子的世襲罔替到我這裏就結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