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年輕人不管什麼老吳都不摻和,這是老吳質樸的一麵,也是他聰明的一麵,因為這倆貨的感情,實在是很難用一兩句話清。
張念祖和趙維明是初中時候的同學,一開始倆人也算不上朋友,不過一次特別經曆讓兩個少年迅速結成了死黨——他們在放學路上被一幫混混一道給劫了。不過事後分析,張念祖完全是被殃及的池魚,對方的主要目標應該是趙維明。趙維明的家裏是開出租車公司的,全世界都知道這子是暴發戶的兒子,三個混混早就踩好了盤子蹲好了點兒等著宰肥魚,唯一的突發狀況就是那張念祖和趙維明是一起出的校門,這個狀況完全不在混混們考慮範圍內,一般孩子見這架勢,事不關己稍微一咋呼就溜之大吉了,他們也沒想到張念祖是哪根筋抽了,不但沒跑,居然為了個不太熟的同學和他們大打出手。張念祖雖然從身體協調性就比較好,屬於動手能力比較強的那種,但在對手年齡比他大,且是三對一的情況下,仍然吃了不的虧,這個時候趙維明倒也不像那些沒良心的二世祖一樣獨自逃生,他知道就算自己上去幫忙也頂不了大用,於是站在巷口玩命喊了起來。
到這就不得不趙維明是那種聰明很多的孩子,他的目的是要盡量多的把大人們吸引過來,可他又深知一般人並不願意和混混們攪和,你喊救命喊打劫非但招不來人還有可能帶來清場的效果,所以他喊的是:
“快看呀,著火啦。”
時隔多年,他這種做法才被公安大學的教授當成求救指南普及給廣大人民群眾,可見這子有多賊!
經過這件事之後,兩個人成了形影不離的朋友,不過在老吳看來多半還是趙維明主動粘著張念祖。用老吳的話,趙維明這孩子在學生時代比較早熟(後來的趙維明不提也罷),早早就看出什麼人值得交什麼人不值得交。不過除了在交朋友方麵還行之外,趙維明很快就把暴發戶家那一套惡習都學會了,抽煙喝酒什麼的不在話下,初中還沒畢業就會領著人去夜總會了,走上社會以後更是沾上了賭,像今這樣被人喊打喊殺地追上門來也不是第一次了。
作為朋友,張念祖從不參與趙維明這些調調,但同時他極少勸阻,也從不旁敲側擊地大道理,他就是這樣的性格,不願意過多幹涉別人的生活,在這方麵他看得很開甚至有些離經叛道:吃喝嫖賭也是一種生活態度,隻要不妨害別人他才懶得廢話。剛才他挖苦趙維明也並不是因為他賭博本身,他們倆上一次見麵的時候趙維明信誓旦旦地要和張念祖絕交,具體因為什麼不記得也根本不重要了,反正不是第一次也絕不會是最後一次。
趙維明在數落張念祖的時候張念祖就一直在笑。他不屬於生笑臉,可是臉上那兩個酒窩很能帶動氣氛,或者,也不是酒窩,比酒窩要淺,更像是平緩的沙灘被一捧水撩過之後的印跡,嘴角隻要一動就會浮現在臉上,一分的笑意帶出十分的感染,不過這並不會讓他看起來女氣,而是增添了男性特有的寬厚堅毅。
這就是這對活寶相交至今的心路曆程,所以老吳不搭茬——你讓他幫誰?
趙維明就勢坐在後備箱上,給老吳發了根煙,對張念祖道:“念祖,剛才的話你聽明白了吧,我要找這個人叫祖爺。”
張念祖嘀咕道:“祖爺?怎麼聽這名像是那種江湖騙子?”
老吳也問:“什麼人啊?”
趙維明使勁揮舞著手:“什麼人你們別管,反正對我來找到這個人至關重要!”
“你要跟他學出老千?”張念祖隻能往那想。
趙維明頓了頓,像下了什麼重大決心似的道:“我跟你們挑明了吧——我爸有個秘密,他想把公司交給我妹。”
張念祖道:“這不是地球人都知道嗎?”
趙維明道:“以前兩個人都是偷偷摸摸商量,今他們的狐狸尾巴終於露出來了,就在辦公室,我爸跟我妹了,隻要幫他找到這個叫祖爺的,他馬上把公司讓給我妹。他們沒想到我就在門外站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