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血鑽(四)(1 / 2)

見過洛真容的人都說她更像是一個吸血鬼貴族,而不是殺手。

至少在止殺雇傭軍裏,絕大多數人都是這麼覺得的。

他們認為就算殺手不是都像刺客那樣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上一秒扔到人群中下一秒就完全找不出來了,至少也不該是洛這樣,一頭淺金色的卷發在陽光下閃爍著耀眼的銀光,藍寶石般湛藍的眼眸中似有千言萬語欲說還羞。

但是若細心留意,就會發現她如同一隻驕傲的孤狼,眼中不時閃過嗜血的貪婪和冰冷的躁動,羊脂玉般散發著柔光的皮膚更像是養尊處優的大小姐而不是在刀口上舔血的亡命之徒。

她太高調隨性了,總讓人不禁懷疑她是怎麼活到今天的,竟然能在世界殺手榜上排到第七,比刺客還高了兩個位次。

當然,這都是老黃曆了。現在洛人雖然已經不在榜中,但江湖上到處都是她的傳說。

洛以前是“黑色荊棘”殺手組織的王牌,自出道以來獨立完成46起百萬美金級別以上的懸賞無一失手。直到有一天,組織替她接了一個任務——止殺雇傭軍的狙擊手,聲名赫赫的死神。

“死神”這個名字並不是他自己取的,而是經過血與火的洗禮之後敵人送給他的代號。

車臣戰爭時,他潛伏在格羅茲尼一個人狙殺了七百多人,據說敵人的鮮血把他的皮膚都泡皺了,光是狙擊槍就用壞了三把,自此一戰成名。

死神本身就是個硬茬子,他們雇傭軍戰友之間感情很深,招了一個就相當於惹一大群,而且止殺雇傭軍中除了刺客、小貓等人習慣在城市單兵作戰,其餘人大部分都常年待在野外。

野外作戰恰恰是洛的弱項。

其實洛的野外作戰能力也不差,隻不過跟死神比起來就像一個是主場一個是客場,本身就不帶任何優勢,更何況,點子還這麼紮手。

無奈組織已經給她接了任務,她要真撂挑子不幹了的話名聲也就砸了。幹他們這行,看重聲譽更甚於生命。

於是滿心不情願的洛扛著“勞拉”來到了利比裏亞。非洲局勢動蕩,而且鑽礦、金礦等礦產資源豐富,簡直就是傭兵的天堂。沒想到她還沒來得及動手,就先被死神救了一命。

洛對死神可以說是一見鍾情。

任務?讓任務見鬼去吧。

不僅如此,她還讓雇主見鬼去了。

沒被懸賞過的傭兵不是好傭兵。凡是懸賞死神的,都被洛一一特地“關照”過。嚇得大家寧願不要定金,都撤下了對死神的懸賞。

這下洛可犯了眾怒了,被狠狠打了臉的“黑色荊棘”殺手組織不僅全力追殺洛,後來還掛出了千萬美金的天價懸賞金——這價錢去刺殺美國總統都綽綽有餘。

若不是最後止殺的隊長出麵,事情非鬧得難以收場不可。

隊長費了很大心思才把洛保了下來,也正因為隊長的維護,所以後來洛在麵對隊長的時候總有一種麵對嚴父的感覺,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她頭一回有了忌憚。

可是隊長雖然好不容易跟“黑色荊棘”的首領談妥了,洛可一點都沒有自己要遵守條約的自覺。

在她第三次大搖大擺地走進紐約做掉兩個政府高官再加上三個倒黴被她碰上的“黑色荊棘”殺手後,“黑色荊棘”的首領終於忍無可忍。

洛被“黑色荊棘”的人圍攻,要不是死神及時帶著花鬼、大熊他們前來救駕,她這條小命就要交代在這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