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覺得這個主意不錯,如果不告訴女兒,女兒根本不會覺察出有什麼不同。
跟姐姐談了一陣兒,她對離婚的事坦然多了,不然老有被人拋棄的感覺,雖然“離婚”二字是她先說出來的,但那個混賬說早就想離婚了,那不就搶在她前麵,成了他拋棄她了嗎?
如果隻考慮麵子,她會一鼓作氣把離婚協議寫好了叫他簽字,但她不想為了一個虛麵子,就把離婚的事搞成鐵板釘釘,因為她並沒真想著離婚,隻是氣頭上說的話,哪對夫妻吵架不說個幾十幾百回的“離婚”?
但那個混賬還沒忘記這事,催問她:“你的離婚協議還沒寫好?”
“你慌什麼?”
“你不趁著現在把這事辦好,難道過去了還跑回來辦離婚?”
“你是不是找好下家了?急著把婚離了好再娶?”
“你願意怎麼想就怎麼想。”
他的冷漠比他的暴怒更刺傷她,她也冷冷地說:“我在網上查過了,我們這個州,允許‘無過失離婚’,如果夫妻雙方對離婚條件沒爭議,隻需要從市法院的網上下載一個表,填好後交上去,由法院判決就行了。”
“怎麼還要法院判決?”
“像我們這種有未成年孩子的,一定要通過法院。”
“那得花多少錢?”
“不請律師的話,花不了多少錢。”
“那就不請律師吧。”
“這個表光我一個人填不行,我們得協商好各方麵的安排,經濟方麵的,孩子的監護權撫養費等等。”
“你看著辦吧,你說怎麼好就怎麼好,我不懂這些。”
她見他這麼堅決地要離婚,也不存什麼挽回的念頭了,開始認真準備那些表格。
她家的房子買的時候隻交了很少的首付,現在要賣掉也賣不出什麼價錢,就放那裏不動吧。但她想到今後這個房子的女主人就是小溫或什麼別的女人了,就覺得氣不平。她為這個房子花了多少心血啊,找房,看房,買房,買到手之後裝修,打整門前屋後的花圃草地,哪樣不是她親手操持的?房子能有今天這樣子,全都是她的功勞,現在卻要成為他跟別的女人的愛巢,她心裏能舒服得了嗎?
姐姐安慰說:“你放心好了,不管他跟哪個女人在一起,都會是根木頭,因為他就是這麼個人。像小溫這樣的人,肯定受不了他。現在是還沒結婚,不覺得,也沒資格抱怨,等到真結了婚了,有他們吵的。”
“我知道我應該希望他跟別人在一起過得更幸福,但我就是替自己不平,我哪點不如別人?憑什麼他就這麼對待我?”
“他對你就算是最好的了,雖然你不滿意,但人家還是使出了看家本領的,問題是他的看家本領也就那些,有什麼辦法呢?說不定人家心裏還委屈得很呢:我對丁乙那麼好,她還在外麵找人,我這一生真的不值。”
她想起他那個表情,真是委屈萬分的樣子。
她無話可說,唯有苦笑。人哪,都覺得自己吃了虧。而對於人這種生物而言,最不能忍受的,剛好是吃虧,尤其是自己一個人吃虧。如果雙方都吃虧,如果人人都吃虧,人就不會覺得這麼難受了。
她的車還沒供完,她準備一次性付清,不留尾巴,因為她得把車開到J州去,在那邊沒車不行。
她家的存款不多,付掉車款,就剩不下多少了。她想到那是他掙來的錢,就不準備要了。
姐姐聽說她沒要存款,便勸她說:“存款還是應該平均分的,你甚至應該多分一點兒,因為孩子是跟著你的。那些錢雖然是他掙的,但也有你一份,你這些年沒少幹活,如果他請個女傭給她燒飯收拾屋子帶孩子,他付的錢更多。分存款不是占他便宜,而是合理合法地分享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