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1 / 2)

不過……

雖然確定了此包拯不負他那麼多年的崇拜,包炯依然有強烈失意體前屈的衝動,原因麼……

“既然是大人舉薦的人才,想必沒什麼問題。”包炯眼前的儒雅男子欣慰道。

“……”這麼毫不考慮沒有問題麼?包炯自覺自己實在是很可疑的一個人——他為了省卻編造出身經曆的麻煩,用了最簡單的兩個字解釋了自己的過去——忘了。

全文是……

“在下那日醒來便發現自己在一個神秘山穀,在裏麵遇了個世外高人,學了些功夫,此前的事情,卻著實是記不清了。”

千鈞果倒不是不能告訴包拯,隻是包炯擔心皇家知道這件事情會去大動幹戈的搜索山穀。雖然黑衣人沒有明說,但包炯也看得出他在那裏有幾分避世的意思,自然不希望有人攪擾。

至於功夫,黑衣人畢竟教了他冰絲銳刃爪,也沒什麼問題。

“記不清了?”儒雅男子疑惑道,“卻是為何?”

“在下不知。”包炯裝無辜。反正他的的確確是不知道自己為何在那神秘山穀裏麵——至於“此前的事情”,誰都沒規定怎麼才叫“此前”吧?

不過比較讓包炯無奈的是,他這套說辭居然真能蒙混過關,那儒雅男子問過他姓名之後便不再多問,反倒是一邊的包拯反複詢問他究竟是不是真打算當捕快。

包炯不明所以,想不明白不過是當個捕快為什麼還要前後思量——在他家裏可是從小就被父母灌輸了“警察光榮”這麼一個想法,來到大宋的第一反應自然是要當個捕快。

見包炯不明所以,包拯歎了聲,把事情跟他講了明白:

捕快、衙役、仵作,這些相當於後世警察的職位,在眼下的大宋朝卻是明明白白的賤籍,一旦為此業,三代子孫不得參加科舉,也不準出錢捐官,哪怕是三代之後,當官都必須在三品以下。

說白了,在一千年後頗為威風的警察,在一千年前,是連平民都稱不上的。

聽完這番話包炯一陣沉默,良久,才開口道:“我還是想當這個捕快。”

“為何?”

“為何……”包炯歪了歪頭,這為什麼他真說不好——他從小就知道自己長大要當警察,到了後來連他自己都不認為他除了警察有什麼能幹的了……況且,那些為了當警察專門練出來的專業技能,不當警察豈不是荒廢了?“在下雖然記不清前事,但一路走來對包大人的聲名是極為欽佩的,若是能在包大人手下效力,哪怕賤籍亦是無妨。”

“你……唉。”包拯歎了聲,對一旁儒雅男子道:“束竹,名冊先不要登記了。既然我與這位小壯士恰好同姓,那不妨說他是我老家之人,到京投奔我,府裏的事情也可讓他幫手——但他並不是現役捕快。”

“明白了,大人。”被稱之為束竹的儒雅男子微微一笑,拱手道。

包拯又轉向包炯,說道:“我知你心意,但是不管怎麼說,一入賤籍殃及子孫,總歸是不好的。你且在府裏住著,憑你那一身本領,若想謀個好差事倒是不難——隻是要找合適的時機罷了。”

包炯心知包拯是好意,拱手道:“且聽大人吩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