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1 / 2)

隻見包炯身後那人抬起手中木棍,狠狠向包炯後腦掃去,包炯猝不及防,被那木棍一下打暈過去,倒在地上……

……那當然是不可能的。

再怎麼說,包炯也是從小練擒敵拳長大的,按這個時代的標準雖然算不上弓馬嫻熟,但是也絕對差不了——至於那些非正常的江湖人士,排除在外。

而趙大不過是一個普通莽漢,有把子力氣,外加狠毒了些,算近身格鬥,勝過包炯?

那明顯是不可能的。

事情的真相是,包炯早早聽到了身後傳來的腳步聲,並從輕重程度上判斷出絕對不是那隻貓回來了,因此按兵不動,待那人走近襲擊他,再幹脆的一舉拿下!

至於為什麼要等那人走近,這倒是包炯的思維定勢了——如果換成是在現代,哪怕眼前這人的確有嫌疑,沒有確鑿的證據,頂多隻能把人帶回去關上幾天,到頭來還得放——尤其是那些懂法律的,更難搞。

但是如果眼前這位有了襲擊他的意圖,那可就算襲警,妨礙公務,直接帶去關是一點問題都沒有。至於怎麼控製好那個被襲的“度”,則是包炯自己的問題。

不過等人到了背後包炯才忽然想起來自己現在是在大宋朝,不是對人權重視得多的二十一世紀,隻能遺憾的放棄了讓自己掛點彩的想法,而是直接把人按倒。

看著自己身下呼哧呼哧喘氣的大漢,包炯微微一笑:“對不起,你被捕了。”

中國的警察或許就是這一點最舒暢,想想那美國鬼子治下,警察抓個人還得嘰嘰歪歪半天“你有權保持沉默”……一想到這兒,包炯就不由得在手上加了些力道,痛得那趙大吱哇亂叫。

“老實點兒。”隨手抄出手銬把人銬上,包炯得意洋洋地站起身,一手抓著趙大一手拿著剛剛掏出來的疑似殘骨,衝著那邊剛剛出來的展昭微微一笑:“人犯抓住了,證據也有了,展大人,我們可以回去了。”

帶趙大回府的路上倒是一路平靜,趙大一開始還想仗著自己的力氣掙開手銬,可是卻越掙越緊,到最後隻能讓包炯似笑非笑地過去幫他鬆開兩格——本來包炯上手銬的時候就刻意勒緊了些,居然還敢亂掙,這趙大真是不知死活。

把人帶回府,審問,判刑,一氣嗬成——包炯在一旁旁觀不禁感慨不已,以往每次把犯人送上被告席之後都得折騰好多天,要是攤上個隻認錢的黑心律師和不怎麼公正的法官搞不好那犯人還做不到罪有應得,眼下嘛……隻能用一個爽字。

不過這樣的環境雖然能讓罪人罪有應得,但也可能讓好人含冤不白——包炯暗暗提醒自己,他還得繼續努力……

案子了結,事情卻不能完全了結。那劉世昌雖然跪謝了包拯之恩,卻不肯離去,說是想再見一次親人。

這種事情自然要委托給能者多勞的禦貓大人,而包炯麼……

“我要去看小百歲。”包炯在開封買了個特產,一個包拯坐像打算拿來送人。那坐像雖說做得很不像真人,但是卻和後世傳說中包拯的形象頗似,包炯早就買了一個放在自己床頭作為裝飾品,買這個送人在他看來再合適不過。

至於展昭手裏那個烏盆……包炯早就自動無視掉了。反正,把死者的遺物交給家屬,也是很正常的吧……

知道自己丈夫冤情得雪,陳家娘子淚如珠墜,望著展昭手裏捧著的烏盆,哽咽得說不出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