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樂歌一路奔跑,沒有一絲停滯,汗水從後背沁出來,將貼身的亞麻布背心打濕,濕透的背心被風吹著一上一下,讓他感到絲絲的涼意。他刻意控製著呼吸的頻率和強度,即使在崎嶇的山路上全力奔跑,婁樂歌也能憑借記憶中多年練習的方法控製呼吸和心跳,以達到速度和體力的最優化結合。
這多虧了這些年他爺爺的苦心“栽培”。
每次上山打獵,老獵人也不帶弓箭或者麻藥,隻背著一把大刀,領著年幼的格羅姆往深山老林裏一鑽,一個來回就是十天半個月。獵物通常是棕熊怪、野狼或者其他什麼野怪,老獵人會找個幹爽的地方坐下,取出一個鍍銀酒杯倒滿酒,悠悠的小口嘬著。
而格羅姆就苦了,空手上前和獵物搏鬥,像土狗野狼什麼的小野怪還好,花點力氣還是能製服,即使碰上了等級較高的野怪,格羅姆打不過,靠著自己變態的奔跑速度,保住小命還是綽綽有餘的。可是如果遇上三四級的棕熊怪,他也隻能硬著頭皮頂上去。棕熊怪體型巨大,成年的三級棕熊怪足足有兩個格羅姆那麼高,那些家夥滿身肥膘,身上的毛出奇的長,拖到地上,像拖把一樣,走到哪裏,哪裏就會出現一條光潔的道路。而且它們對清潔沒什麼概念,滿身的泥土和排泄物混在一起,結成塊掛在長長的毛發上。三級的棕熊怪已經能用魔法發出小電球,打在身上讓人一陣發麻。格羅姆在它們手中沒有少吃虧。
常年的打獵生涯,讓格羅姆對深山老林格外親切,所以山裏倒像是自家的後花園了。哪怕沒有月光,他也能夠知道哪裏有捷徑,哪裏應該拐彎,哪裏能避開長滿毒刺的樟子樹。
“真是個怪胎啊!”婁樂歌心裏回憶著格羅姆之前的種種經曆,喃喃道,“也不知道棕熊怪的肉好不好吃。”
他終於在淩晨趕到了金礦,這個時間段是獸人們最疲倦的時候。
也隻有這時,婁樂歌才有機會。
深深的吸了口氣,婁樂歌讓自己猛烈跳動的心髒慢慢平靜下來。淩晨的空氣中滿是霧水,特別是山裏,到處都彌漫著厚厚的霧氣。而現在,能見度不過十來米。疲倦,霧氣和黑暗,所有這些因素給婁樂歌提供了良好的掩護。他像潛伏在黑暗中的一隻豹子,收斂自己的呼吸和體力,準備逮準時機,一躍而起。
必須在太陽升起前拿到它!
婁樂歌回憶了一下五年前的路線,咬了咬牙,一頭鑽進霧裏。
在艾爾基亞這個小村子裏,沒有人真正懂得這個金礦的價值,包括老鐵匠。他隻是會在需要金屬時才會到這裏來弄點礦石帶回家提煉。這現象一直維持到五年前的那場地震。地震後,一隊雇傭兵經過村子,看到鐵匠鋪門前被隨意丟棄的礦石,在詢問了礦石的出處後,一隊人就往深山裏趕去。兩個月後這隊雇傭兵回來了,這次有足足兩百多人,而且隨行的還有十輛雙馬拉的馬車。
他們出手已當闊綽,完全不像當初被窮困所困擾的雇傭兵。
這些人給村裏許諾分四成的紅利,條件是保證金礦的消息不被外人知道。
雖然這金礦的價值足以讓任何人眼紅,可艾爾基亞的村民常年安安靜靜的過著與世無爭的生活,不怎麼和外人打交道,所以這團薄薄的紙竟然能將火包住長達五年之久,如果不是另一個商隊派出探子跟著這些人的話,估計這團火還要在紙裏再燒五年。可終於,知道的人越來越多,最後軍隊接管了這個金礦。
在備戰時期,獸人的軍隊已經接管很多資源。
婁樂歌小心翼翼的繞開守衛的視線,來到一個小石室。這裏以前本是一個山洞,現在被用來堆放雜物。婁樂歌將手掌緊貼在石牆上,來回移動著,約莫五六分鍾後,突然停在一個地方,一條細縫出現在眼前。
婁樂歌從腿側抽出一把匕首,聽老獵人吹噓過,這把匕首是用鎢鐵為原料,矮人頂尖鐵匠的工藝,用地心之火淬煉整整三年而打造,老獵人在原料中摻加了極其稀少珍貴的金烏沙,讓匕首的刀鋒更加堅硬。金烏沙在黑市已經能賣到兩百枚金幣一克,即使按照一百比一的比例,這匕首中的金烏沙至少也有一百克了。老獵人在行刑前將這把匕首偷偷交給了他,也許就料想到了這一刻。
婁樂歌將匕首插進縫裏,稍微一用力,匕首兩旁的石塊向兩旁退去,“沙沙”的摩擦聲從石縫中傳出,裂縫緩緩變大,到最後竟變成一掌寬,婁樂歌將手伸進去,取出一塊黑色的石頭。
收回手後,裂縫又緩緩閉合了。
婁樂歌心中一喜,回到門口探出腦袋望了望,確定沒人後又折回來。手掌一用力,手中的石塊碎成粉末,他將粉末向空中一揮,滿屋子裏都是黑色的煙塵。沒過一會兒,煙塵散去,隻在地上留下薄薄的一層黑。而就在房間的正中間,出現了一個六角星芒的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