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時候是個很奇怪的男孩兒,明明瘦的像根竹竿兒一樣,力氣卻大的驚人,而且能吃很多東西--當然前提是有很多東西給我吃,記得有一次去巫毒商店買了三個兔腿兒,六根夜狼肉香腸,七隻沙丁魚,一股腦兒全塞進肚子裏,把胖波爾都嚇出了一身冷汗,那家夥自己都吃不下這麼多東西,當我打了個飽嗝,摸了摸絲毫不見凸起的肚子,心滿意足地走了的時候,巫毒商店眾多客人都大眼瞪小眼。”
婁樂歌說著,微微仰起頭,透過淡淡秋霧,能看見天空的的閃爍星光。
維克多試探著向婁樂歌挪了兩步,婁樂歌回過頭,平淡道:“想過來就過來,你們殺手總是這樣鬼鬼祟祟的麼?”
維克多笑看著這個眼神迷離的年輕獸人,那雙眼睛裏,似乎有一絲不符合年齡的滄桑,於是越發琢磨不透。
“現在要是有酒就好了,我們可以喝兩口。”婁樂歌說道。
維克多遲疑了一下,也不知從哪裏掏出一個小牛皮囊,丟了過去,婁樂歌一把接住,擰開塞子聞了聞,話也不說,幹淨利落地喝了一口。
“你不怕我下毒?”殺手不可置信道。
婁樂歌把酒囊丟了過去,“是好酒,下毒就可惜了。”
“我後悔了。”維克多接過酒囊,灌了一口,走到婁樂歌身旁站著,到現在,兩人之間隻隔了三四米的距離。
“是後悔沒下毒還是後悔來殺我?”
“兩者都有。”
“可惜時光不能倒流,”婁樂歌喃喃道,“還要繼續聽我講故事嗎?”
維克多點點頭。
於是,一幅幅由記憶繪製的畫麵又在維克多麵前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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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羅姆很會玩兒,上樹掏鳥蛋,下海摸魚,用捕獸夾子打野兔,編網捕蜻蜓,沒一樣是他不會的,大大的腦袋裏好像裝滿了新奇的鬼點子,而瘦弱的小身板卻又凝聚了無窮的精力,全村的小孩子有事沒事就粘著格羅姆,一群孩子滿山遍野的跑。
不過自從有了小珍妮後,格羅姆就安分了很多,因為多了兩張嘴要吃飯,他不得不每天都去礦洞裏挖礦石,偶爾也會帶上小珍妮,兩個小孩子背著背簍一頭紮進礦洞裏,大半天都不出來。
樹老根多,人老話多,礦洞門口發錢的斷指老頭每次見到這兩孩子就忍不住調侃道:“喲,格羅姆,又帶著你小媳婦兒來挖礦啊?”
小珍妮每次都會紅著臉多躲到格羅姆身後,而格羅姆隻是嘿嘿的傻笑,老頭又調戲道:“什麼時候結婚啊?老頭子要來吃喜酒的喲!”
“吃什麼喜酒啊?錢還沒攢夠呢,”格羅姆笑嗬嗬回道:“不過大爺你發工錢時多加一個銅板,就能提前一天吃到喜酒呢。”
然後,老頭子總會吹胡子瞪眼嚴肅地說:“說什麼胡話!這錢是大領主的,哪裏能隨便亂發!”可話是這麼說,每次發工錢的時候總會假裝老眼昏花,給格羅姆多一個銅板,一旁的年輕步兵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可盡管這樣,要給小珍妮的姆媽買淨化藥水治病,要三個人吃飯,格羅姆掙的錢依然不夠花銷,隻能去山林裏捕點野物或者去海裏捕魚,收益好時才能填飽肚子。
和格羅姆不一樣,小珍妮是個心思細膩,喜好安靜的小孩,走起路來都是邁著小碎步,格羅姆說那是貴族小姐的病,窮的和小乞丐一般的小珍妮這才下定決心自己治好這個病,於是學著格羅姆的樣子,走路時大搖大擺,跨著大步子,小手甩的老高,巫毒商店的猴兒看了就捂著肚子笑小珍妮是隻黑鵝,因為村裏的鵝總是揚起腦袋大搖大擺的走路,像個將軍。
那天回到小草棚,小珍妮給躺在床上的姆媽說了這件事,姆媽揉了揉她的小腦袋,寵愛著說道:“小珍妮雖然黑,但不是鵝將軍呢,走路啊,怎麼舒服就怎麼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