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1999)

1808年夏末,兩個誘捕野生動物的人約翰·柯爾特和約翰·波茨決定劃船沿密西西比河北上,深入黑腳族的地盤尋找海狸皮。柯爾特以前去過兩次,盡管如此,還是沒有比他們要去的那個地方更危險的。那個地區現在稱為蒙大拿州,完全是一片荒野,多年以前,黑腳族人跟劉易斯和克拉克第一次接觸,從那以後,他們對白人就有一股無法調解的仇恨。柯爾特和波茨為一位叫曼紐爾·利薩的皮毛商工作,利薩在黃石河與比格霍恩河的交彙處建起了貿易站。8月中旬的一天早晨,他們把東西裝進獨木船,劃進了黃石河,之後劃槳北上。

柯爾特是兩個人當中較為出名的一個,他身材很高,生得瘦削,是個有心機的家夥,他在荒野中度過的時間也許超過任何一個在世的白人——最早是劉易斯和克拉克探險隊裏的一名獵手,兩年之後又在黃石河沿岸指導誘捕野獸的工作。頭年冬季,他一個人出發,除開一把步槍、一張水牛皮毯和一個30磅重的背包外,什麼也沒有帶,隻身一人在現今的蒙大拿州、愛達荷州和懷俄明州一帶進行為期好幾個月的徒步旅行。他在靠近現屬懷俄明州科迪一帶的地方見到過間歇噴泉,人們不信他的話,結果稱那個地方為“柯爾特地獄”。1808年春季,他返回利薩貿易站,幾個星期後,他又出發了,這次是到蒙大拿州的斯裏福克斯地區。差不多3年以前,他跟劉易斯和克拉克去過那個地方。有一次,他跟黑腳族發生打鬥,結果腿上挨了一槍,旅行隻好中斷,他回到利薩貿易站療傷。傷勢剛剛好轉,立即又回到斯裏福克斯地區,這次是跟約翰·波茨一起走。這兩個人很快就收集到差不多一噸皮毛,但是,他們在黑腳族的地盤上每過一天,運氣也就少一天。最後,大概是在秋季的某個時候,他們的運氣用完了。

他們在傑佛遜河劃船,突然間,500名黑腳族印第安人沿河岸朝他們撲來。波茨抓起槍來,一個單發就打死了其中一個,但是,他這麼做也許隻是為了免得讓自己慢慢折磨至死。結果,黑腳族人立即用箭矢刺死了他,柯爾特說他“滿身都是洞眼”。柯爾特投降,被光著屁股綁了起來。黑腳族中有一個人問他是否跑得很快。柯爾特沉著鎮定地說跑不快,因此,那個黑腳族人就告訴他說,他可以奔跑逃命,但如果他們抓住他,就一定得殺死他。柯爾特光著屁股,又沒有武器,而且隻讓他先跑幾百碼,但他還是開始奔跑。

結果證明,他是個相當不錯的長跑手,跑得極快。他直奔6英裏外的麥迪遜河而去,跑到一半的時候,後麵的黑腳族人全都給甩下了,隻剩下一個人還在跟著跑。追他的人手上拿著長矛,柯爾特突然轉身,搶下了那個人的長矛,之後將他刺死。他繼續往前跑,一直跑到河邊,跳進河裏,躲在卡住的圓木之間,直到黑腳印第安人實在找不著而罷手為止。夜幕降臨後他才爬出來,朝下遊遊了幾英裏,之後爬上岸走路。利薩的貿易站遠在近200英裏之外。他過了一個半星期才回去,腳都走爛了。

很明顯,柯爾特是個總愛冒險的人。跟劉易斯和克拉克過了兩年殘酷的野外生活後,柯爾特又因為一次奇遇而認識了一對流動皮貨商夫婦,因此他重新回到印第安人的領地。在接下來的夏季——他已經在野外連續生活了3年——曼紐爾·利薩說服他做同一件事情。哪怕是死裏逃生,但那樣的經曆還是沒有嚇倒他,從那場驚嚇中恢複過來以後,他很快回到斯裏福克斯地區,再次找到他下的一些套子,而且必須再次從黑腳族那裏逃生。1810年4月,在斯裏福克斯地區的一個新圍欄處,他又一次從黑腳族人手中逃了出來,這次,黑腳族又死了5個人。最後,柯爾特自己覺得夠了。他沿密蘇裏南下,5月底到了聖路易斯。他跟一位年輕姑娘結了婚,在靠近密蘇裏州敦提的一個農場裏安定下來。在黑腳族人失敗的地方,文明卻成功了:他僅僅在兩年之後就死掉了。

看看柯爾特的生活軌跡,人們不妨說,荒野生活對他有益,使他保持活力。隻有在荒野中,他的各種才能才得以發揮到極致,人類一直都因為這樣的能力而興旺發達。“危險……看來對他有一種吸引力。”認識柯爾特的另一位誘捕野生動物的皮貨商說。一定是在那種著迷的狀態影響下,柯爾特才感覺最活躍,最有力量。正是這個原因,他才會在野外一氣生活6年多,這是他反複潛回斯裏福克斯地區檢驗自己對付黑腳族技能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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