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一份特殊的尋人啟事(1)(1 / 3)

記者 賈 葦

編導 詹 軍

(上)

2004年的中秋節,對於深圳市民陳建林來說,是個永生難忘的日子,這一天,他一直等著妹妹從廣州回來跟他一起過節,但沒有想到的是,他的這次等待等來的卻是妹妹在車禍中喪生的噩耗。在這起事故中,當事雙方的司機也不幸喪生。事發後,因經濟無力支付,肇事司機舒斯亮一家隻給了陳家四萬元的賠款。

然而就在接到這筆賠款半年後的一天,陳建林卻突然打電話給舒斯亮的妻子,說他要把這四萬塊錢還給他們,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陳建林為什麼要這樣做?他這樣做的真正目的又是什麼呢?

2004年中秋節的下午,在廣州至深圳的高速公路上,江西籍司機舒斯亮將自己的大貨車違規停在了第二車道,然後下車去加固車頂的篷布,此時,廣東籍司機曾金龍駕駛著小貨車快速駛來,在躲讓不及的情況下,曾金龍駕駛的車撞上了舒斯亮的大貨車。在這起交通事故中,雙方司機及小貨車上的乘客陳玲三人全部死亡。

小貨車上的乘客陳玲,正是陳建林的妹妹。而這一天,陳建林還一直在深圳等待著從廣州進貨回來的妹妹與他共度中秋。

陳建林目前就職於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作為廢物原料檢驗領域方麵的專家。幾年前他被單位派駐到香港工作。當年,正是陳建林從廣東揭陽的老家將妹妹陳玲帶到了深圳。在這十幾年間。他親眼看著妹妹從一無所有,到擁有了一家很像樣子的企業,而這其間妹妹付出的艱辛,身為哥哥的陳建林也都看在眼裏,因此對於這個妹妹,陳建林一直很是心疼。

陳建林(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早幾天我就打電話叫我妹,告訴她,叫她中秋節早一點到我家裏來過節,因為在2003年中秋節她就匆匆忙忙,搞得我們很晚才吃飯,要是小孩子想賞月,所以就想早一點吃飯,弄完七點多鍾,我們就可以去賞月,所以當時我提前幾天打電話給我妹妹,就說叫她早一點過來。

為了發展自己的事業,妹妹陳玲一直沒有成家。所以每年像中秋節這樣合家團圓的日子,陳建林無論如何也要妹妹回來跟他們一起過。但2004年中秋節的那天早上,妹妹卻突然打來電話,說她不過來了。

陳建林(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我太太就告訴我,你妹說不過來了,我當時說為什麼不過來?她說她要去廣州買原料,先去順德收錢,收完錢到廣州買原料,所以有可能在廣州那邊過中秋,不過來了,所以我當時聽了就很生氣,我說不行,我說不能這樣的,一個女孩子怎麼能在外麵過中秋節,因為中秋節在中國來說是一個大節,所以我就打電話給我妹,我說你一定要趕回來,她當時就說行,她盡快趕回來就這樣。

然而,到了這一天下午兩點多鍾的時候,當陳建林再次播打妹妹陳玲的手機時,卻一直沒有人接聽。

陳建林(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大概等到3點半的時候,就有個男子打電話過來,就說我是這個機主的什麼人,我說我是她哥,他說你妹在廣園高速公路,廣東增城那裏的廣園高速公路出車禍,他說司機死了,當時我就很害怕了,那我妹呢,他說也死了,所以當時我人就愣住了,就半天講不出話來。

事故發生後,陳建林一家懷著無限的悲痛送別了妹妹,在事發後的第三天,在增城的火化場。陳建林第一次見到了妹妹乘坐的貨車司機曾金龍的妻子和家人。

陳建林(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他(曾金龍)哥就來找我,說陳先生我弟就這樣走掉了,現在家裏沒錢,要火化沒錢,看能不能借點錢給我們,因為我平時也聽我妹說過,她說知道這家人很窮,所以我就跟他這麼說,我說好、行,我說這樣先入土為安,把人安葬了再說,沒錢我現在給你一萬塊錢,這是送給你的,當時聲明是送給你的,至於以後交警判決出來是怎麼回事,我們聽政府的,政府說怎麼辦就怎麼辦。

當時,陳建林一家對雙方的肇事司機都有著深深地怨恨,因為要不是兩個司機都存在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妹妹陳玲也就不會無辜喪生。

陳建林(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我妹的司機,到最後我們了解,那天晚上是打麻將打到三四點鍾,隔天五六點鍾就出車,可能精神狀態不好,你想想我妹請他一個月三千多塊錢,一個月出車,一個禮拜出車不到一次、兩次,那你這一兩次你不能不打麻將,平時都閑得沒事,你為什麼那天還要打麻將?江西司機你為什麼把車停在路中間,你為什麼不停在旁邊?

很快,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結果出來了,江西的大貨車司機舒斯亮負20%的責任,應賠償陳家二十幾萬元;而小貨車司機曾金龍負有80%的責任,應賠償陳家四十多萬,同時賠償舒家十幾萬元。

陳建林(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當時這個錢就三角債,這種狀況就沒法結案,姓曾的司機拿錢賠給姓舒的,姓舒的司機拿錢賠給我們,這個錢首先姓曾的就沒錢,賠不起,他賠不起就隻能是案掛在那裏,或者打官司,所以當時是他們兩家在那裏吵,我們就不吭聲,站在旁邊,當時吵得不行了,就是我們提出來了,大家妥善解決不要吵了,你們能拿出多少就多少,當時江西司機就說最多拿四萬,那姓曾的司機他就沒錢,所以就說算了那就四萬,大家就到此為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