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佚名
為了籌資找女兒,幾天前,母親將房子賣掉,去了南方。
讀尋人啟事的時候,女孩兒正坐在長椅上,濃濃的樹陰牢牢籠罩著椅子,就像母愛,寒冷而鬱悶,女孩兒無言。
用女孩兒的邏輯講,母親不疼她,母親除了愛好掙錢外,最大的偏好就是苛求她。必須……不準……專製、獨裁是女孩兒給母親的定義,並作為對母親的代稱。
離開這個沒有溫暖的家,女孩兒蓄謀已久。女孩兒在留下這樣一張紙條後,終於把計劃變成現實:“媽,我走了,按您的意思去把鐵變成鋼,別找我,我會活得很好。別忘了,我很漂亮。”
讀著留言,女孩兒感到報複的快意。
令女孩兒滿意的是,母親第二天就調動了A市的新聞媒體,登了尋人啟事,這要花很多錢,女孩兒心裏高興。
你永遠找不到我。女孩兒甩甩頭向火車站走去。
在B市,女孩兒賣報、做工,隻有在離家的時候才能品味家的溫暖。
半個月後,母親把尋人啟事散發到了B市,這次的尋人啟事頗有一些檢討書的味道:“女兒,回來吧,媽不再……不再……”女孩子開始慚愧。可不能這麼投降,女孩兒咬咬牙又去了c市。
每天晚上,抱著尋人啟事的報紙入睡,已經成了離家後女孩兒的一種習慣。在C市的兩個月裏,沒有新的尋人啟事,女孩子感到失落和不安。
後來,女孩子終於在《C市日報》上找到了一篇與自己有關的文字,但不是尋人啟事,而是一則生日祝福:“女兒,生日快樂!”短短的幾個字讓女孩兒失眠了。
給母親打電話,女孩兒第一次撥通了那個自己私下默念過百遍、千遍的號碼。“此用戶尋女未歸,請留言。”掛上電話,女孩兒已淚流滿麵。
合同期總算滿了,女孩兒風塵仆仆趕回A市,近家情怯,女孩兒顫抖著按響了門鈴,開門的卻是個陌生人。原來,為了籌資找女兒,幾天前,母親將房子賣掉,去了南方。第二天,報紙上多了一則啟事:尋母,速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