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個律師,可不是普通角色,不是那些開著小律師事務所打點離婚官司那種,而是來自省城知名的大律師事務所,一個個一臉冷酷,仿佛口含天憲。
他們質問警察為什麼把人關了四十八小時還不釋放,他們到底犯了什麼罪,有沒有證據,他的當事人有沒有受到刑訊逼供,有沒有被虐待。
經過這幾個大律師巧舌如簧,這七個差點做了殺人凶手的家夥被他硬生生的說成了是受害者,警方執法反而成了不合法,是濫用職權,以權謀私,公報私仇,還宣稱保留追究責任人的權力,甚至要向司法機關提起公訴,要為他的當事人討一個說法。
劉猛麵對著這幾個大律師,這才體會到什麼叫舌頭能殺人,他覺得自己已經快給這幾個家夥用語言殺死了,他最不擅長的就是嘴巴,不會逢迎拍馬,更不會阿諛奉承,剛一張嘴,對方就劈哩啪啦一通大道理過來,他連這一條法律出自哪裏都不知道。對方背書都能背得他暈頭轉向。
吳忘年隻在一旁嗬嗬嗬的笑著,一臉安撫姿態,這種時候他倒是有所作用,彰顯其在處理公共事務方麵有著獨特的天賦。
“嗬嗬嗬……諸位稍安勿燥。當事人在我們找到他們的時候,他們已經被打得遍體鱗傷。傷人的罪魁禍首已經逃之夭夭,還沒有抓獲。這是我們出警不及時,我們有責任,但絕對不是刑訊逼供,我們的上頭三令五申不允許刑訊逼供,現在是法製社會,早就沒有這樣的事情啦。”
“嗬嗬,吳副局長,你們的辦事方法總是簡單粗暴,我們也不是第一天聽聞。既然現在證據不足,我們的當事人又受了傷,是不是可以立即無罪釋放,他們都是有家屬的人,他們家裏還有八十歲的老母,還有嗷嗷待哺兒女,現在人被傷成這樣還要被關押,在法律上是絕對站不住腳的,我們會保留追究培養的權力。”
“這個……還需要局長點頭答應才行。”
吳忘年肯定不會答應下來,這事情還是得汪熙晨來做主,反正習慣了,這種黑鍋他才不會去背呢。那七個家夥明顯不是什麼好東西,萬一將來真查出點什麼貓膩來,他今天簽了字放人,就會變成將來被搞的理由了。
這種事情,對於在官場中摸爬滾打,天天研究厚黑學的吳忘年,太清楚不過了。
劉猛更不會簽字,因為這情景是他們早就商量好的計劃。先前正愁沒理由放了那七個人,現在這夥大律師上門,就是千載難逢的機會。他隻是出來做做樣子,呆會等汪熙晨過來簽個字就完事了,隻是他沒料到大律師威力這麼猛,說得他耳朵現在還在嗡嗡作響,大腦像一團漿糊。
正當他們又想拖拖拉拉的時候,汪熙晨走了進來。這幾個大律師自然是認得永安局長,這位耀眼的明日之星,即將升任政法委書記的紅人,身為大律師,對於這些官場上的重要信息不可能不了解,隻有充分的了解,任何事情才能做得遊刃有餘。知道什麼時候該強硬,什麼時候該委婉,什麼時候該據理力爭,什麼時候該以退為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