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男朋友吧?男朋友就男朋友嘛!”
“好吧,男朋友!”我無奈了。
“她現在是不是在你那呢?”我問道。
“對的呀,你們吵架了她就來我睡了一晚。”
“那你家在哪裏?我來接她吧……”我打開百度地圖準備好。
“就在廣達大廈後麵的那個冰湖小區B棟519室。”
“好!”
我隨便找了個借口就出了公司,像客戶部這種部門經常進出公司也沒什麼的。
沒想到那個什麼冰湖小區在很北的地方啊,TMD出租費就花了我200塊錢啊,看來買車要趕緊了。
“叮咚……叮咚……叮咚……”
我按了三下門鈴,來開門的正是那個姓薑的小姐。(此小姐非彼小姐)
“我來找小薇的。”我有些不好意思。
“現在知道來找了?當初幹嘛去了呀?”薑小姐冷哼道。
“快帶我去看看小薇吧。”我說道。
“就在廚房,煲湯呢。”
一聽在廚房,我就衝進廚房一看,藝小薇果然正在那悠閑的切著蔥花,看到我很是驚異:“你怎麼來的?”
“打的……”
“噗嗤……”
藝小薇看到我一副大汗淋漓的樣子,竟然笑了出來,真是個沒良心的家夥。
“笑什麼……”我問道。
“看你累的跟狗一樣就笑咯……”她回答。
“靠……什麼比喻……”我幽怨了。
“哈哈……”
“跟我回去吧……”我輕聲試探著問。
“憑啥?”藝小薇似乎還是不甘心的樣子。
“回去,好好過日子。”我木訥且糾結的說。(有外人在當然不好意思啊……)
“那你萬一又出去找女人怎麼辦?”
“我沒找……”
“嗯?!”
“好吧,我被女人找了……”
“切,隨便你怎麼說了,你說你怎麼辦吧……”藝小薇看著我說道。
哎,沒辦法,隻能使出殺手鐧了,錢包上交……工資卡,信用卡,身份證,優惠券什麼的都在裏麵。
“哇塞……這麼聽話啊……”在一旁的薑小姐驚叫了。
也許是覺得自己賺足了麵子吧,藝小薇想了一下,給我列出10條好男人準則,讓我簽了字才願意跟我回去。
《戀愛十準則》1.不準大聲跟我說話。
2.晚上七點之前必須回家,特殊情況要提前打電話報備。
3.花錢要申請且填寫詳細的消費項目表。(這條最變態)
4.跟其他女人的距離不得少於二十厘米且持續五分鍾以上。
5.每天至少給我打兩個電話,我打電話給你不準掛電話。
6.跟異性進行任何形式的接觸時必須有我陪同。
7.家中經濟大權由我掌控,每月收入要盡數上交,我會給你一定數額的零花錢。
8.如有應酬,不得醉酒回家。
9.不得外宿。
10.不得對我使用暴力。
我也是太著急了,沒怎麼仔細看就簽了字。
“反正也是我的人了,不會害我就是了。”我心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