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完善社會矛盾化解促進社會管理創新(1 / 3)

敬慶萍

作者簡介:敬慶萍,蘭州市西固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內容提要】 檢察機關如何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進一步深化對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立足檢察職能,擔當起積極參與和促進社會管理創新、推動解決社會管理麵臨的突出問題的任務,是當前和今後的一個重大課題。

【關鍵詞】 檢察職能 社會管理 創新

“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的三項重點工作,是包括檢察機關在內的政法機關的三大職責任務之一。社會管理就是通過製定社會政策和法規,依法管理和規範社會組織、社會事務,協調社會矛盾,調節收入分配,保證社會公正,維護社會秩序和社會穩定。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的實施意見》對檢察機關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內容作了具體規定,即積極參加社區矯正工作,監督監管場所依法、文明、科學管理,協助做好特殊人群的服務管理,積極參加社會治安重點地區綜合治理,積極參與網絡虛擬社會的建設管理,加強檢察網絡建設和檢察宣傳工作等內容。作為法律監督機關,檢察機關既是創新的主體,又是推進創新的力量。基層檢察院要通過執法辦案來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司法公正,理順群眾情緒,維護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執法辦案是履行一切檢察職能的本源和歸宿,也是檢察機關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基礎性工作。

一、檢察機關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意義

要深刻認識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意義,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是黨中央為維護經濟社會發展重要戰略機遇期和社會矛盾凸顯期的社會和諧穩定而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是當前整個政法工作的中心任務,是檢察機關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的載體。檢察機關參與社會管理創新,是履行批捕、起訴、訴訟監督和查辦職務犯罪職能的重要內容,是完善法律監督機製、加強對其他執法部門監督的延伸和發展,也是檢察機關在網絡信息時代提高自身執法辦案能力、處理突發事件和公共關係能力的必然要求。創新是民族進步的靈魂。在新時期下,要實現檢察工作的與時俱進,就必須堅持創新意識,用創新理念引領檢察工作不斷發展。這就需要轉變思維方式,唯真唯實,抓住執法中法律沒有明文規定而又迫切需要突破的難點,辦案中上級沒有明確要求而又迫切需要克服的焦點,實踐中沒有可借鑒的經驗而又迫切需要解決的重點,創新探索,大膽實踐。這就需要以創新社會管理機製為載體,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以改革的思路和創新的方法解決新問題,探索新途徑,建立新機製,緊密結合檢察工作實際,完善社會矛盾化解工作機製,完善促進社會管理創新的工作機製,完善推進公正廉潔執法的工作機製。

二、檢察機關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必要性

1.參與社會管理創新,是檢察機關麵臨的迫切任務。當前,我國進入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這既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也是社會矛盾的多發凸顯期。檢察工作麵臨著新的形勢和新的挑戰。一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呈現出一係列全新的階段性特征,各種矛盾更加錯綜複雜,刑事發案居高不下。檢察機關打擊犯罪、化解矛盾,維護戰略機遇期國家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的任務十分繁重;二是我國正處於體製深刻轉換、結構深刻調整和社會深刻變革的時期,體製、機製和製度還不完善,誘發腐敗的因素依然存在,智能化、隱蔽化程度和犯罪分子的反偵查能力在提高,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的任務十分繁重;三是隨著我國民主法製建設的深入發展,人民群眾參與政治社會生活的意識、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追求社會公平正義的意識不斷增強,各種社會矛盾更多地以訴訟形式不斷進入司法領域,檢察機關加強訴訟監督,保證司法公正性的任務越來越艱巨;四是當前的社會矛盾觸點很多,企業改製、土地征用、房屋拆遷、環保維權、勞資糾紛等都是熱點領域,各種矛盾衝突層出不窮,涉及社會各個階層。統籌兼顧解決各類社會矛盾,滿足各方利益訴求的難度越來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