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文化建設
桑敏
作者簡介:桑敏,蘭州市委政法委幹部處處長。
【內容摘要】 十七屆六中全會後,中央政法委將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概括為“忠誠、為民、公正、廉潔”並積極開展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教育以來,我國各省市政法係統積極響應黨和政府的號召,政法幹警在核心價值觀踐行上取得了多項成果。從這八字核心價值觀來分析“,忠誠”和“廉潔”是對所有公務人員的基本要求,“公正”、“為民”則更能體現法律職業倫理中的獨特價值。隻有真正領會了文字背後的精神內涵,才能入腦入心、內化成自己的思想理念和價值追求,並最終外化為一種自覺的職業行為習慣。
【關鍵詞】 核心價值觀 宗旨理念 價值追求
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決定》指出,深化文化體製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要以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係為根本任務。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同誌貫徹中央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係建設的要求,總結政法各單位的探索實踐,將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概括起來為“忠誠、為民、公正、廉潔”。這八個字是黨和人民對政法隊伍的基本要求,也是廣大政法幹警必須自覺堅持的共同價值取向。
一、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的深刻內涵
“忠誠、為民、公正、廉潔”這八字真言是政法工作所共同具有的職業共性價值,是植根於政法幹警內心深處的意識形態和價值理念,是政法職業的良知,公正執法之魂,安身立命之本,它體現出政法幹警職業的獨特光輝,具有內涵的完整性和指導的長期性。“核心價值觀”四句八字,結構嚴謹,層次分明,言簡意賅,呈邏輯排列,是相互製約、互為條件的有機整體。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既總結了成功的經驗,又有了新的提升概括;既反映了現實的迫切需要,又最大限度地促進和形成了廣大政法幹警的共識。【1】
“忠誠”是基石,是一種內心的操守和信念,是政法幹警的政治本色。忠誠的字義是指對所發誓效忠的對象真心誠意、盡心盡力,忠誠可靠。忠誠代表誠信、守信和服從。政法幹警的忠誠觀,首先應該是一種政治的責任與社會擔當。政法機構作為國家政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政治屬性很強,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這一政治原則不放鬆、不動搖。政法隊伍要履行好確保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的首要政治要務,第一位的就是要保持忠誠的政治本色,做到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2】
“為民”是政法幹警的宗旨理念。毛澤東同誌在《論聯合政府》一文中說道: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一刻也不脫離群眾;一切從人民的利益出發,而不是從個人或小集團的利益出發;向人民負責和向黨的領導機關負責的一致性;這些就是我們的出發點。政法機構作為國家權力機構的一部分,其行政執法的宗旨理念也應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始終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始終把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始終把人民群眾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
“公正”,意味著不偏不倚、不枉不縱,客觀、中立,公正執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這是政法幹警的神聖職責和價值追求。公正不僅僅是憲法和法律所追求的一種法治境界,也是政法幹警所追求的核心價值之一。公平和正義,是千百年來人類不懈追求的一種美好社會理想和願望,是人類社會共同的向往和追求。它是我們黨一貫堅持的政治主張和價值追求,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曆史任務。在人類社會發展的整個曆史進程中,人們對未來理想社會的期待和設計,始終貫穿著對社會公平和正義的向往與追求。
“廉潔”指清正廉明、無私奉獻,這是政法幹警的基本操守。廉潔是指向社會公共利益的一種價值觀念和道德情操,以及據此所產生的道德行為和社會狀態。作為一種道德價值、規範和操守,廉潔主要是針對有機會接近和已經擁有各種組織資源的公民,特別是掌握和行使公共權力的公務人員提出的要求。廉潔的內涵可概括為五項:公利至上、公平正直、公開透明、遵守法紀、擁有政治修養。這要求政法幹警具有崇高的政治理想、堅定的政治信念和可靠的政治鑒別能力,善於把握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場,擺脫低級趣味,誌存高遠,具備較強的抗腐蝕能力。廉潔是政法幹警最基本的良知和品性,失去這一底線,公正和為民都是空話。
二、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提出和踐行的必要性
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的提出有其深刻的思想根源和社會背景。當前國際政治經濟鬥爭風起雲湧和國內由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高速發展所帶來的各種價值觀的激蕩融合是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提出踐行的社會背景。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學發展觀是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提出踐行的思想基礎。黨和政府為人民服務的堅定信念和向法治社會目標努力奮鬥的信心是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提出踐行的堅強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