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可繁
有些失去是注定的,有些緣分是永遠不會有結果的。
喜歡一個人不一定要擁有,但擁有一個人就一定要好好去喜歡他。
回頭的時候,才會不後悔!
——題記
1
有有說快高三了啊,大家要分開了啊,我們去“極地PUB”開個Party吧。
說是Party,講白了是一群在高考製度下壓抑良久的青少年宣泄情緒而營造的一種混亂。
我不喜歡這個類似狂歡的環境,所以我走出了KTV,來到大廳。
眩目的粉色的光線交錯的空間中彌漫出甜美的味道,光潔的原木地板上映照著一張年輕的麵容,憂鬱的、頹廢的、有著破碎節奏的音樂輕柔而清晰地從我的指間和心髒流過。
我一看見他,仿佛被一顆子彈射中,胸口頓時一陣劇痛,喘不上氣。我奮力呼吸,我知道我喜歡上他了。
活著不是應該,需要你的選擇,無聊但我不空虛,這是我個人的決定。
你不會知道,我是什麼樣的,我愛這現實的生活,我對已有的沒什麼興趣,這就是我現在想的。
我需要極樂的壓力,把我的肉體去電擊,讓我的心髒加速跳動,去迎接那未知的天地。
我快樂死了,因為我沒有主義。
我快樂死了,因為我什麼都放棄。
他越唱越遊離,聲音裏有一種穿透金屬的純淨,很具毀滅性的純淨。煙絲像一條條小蛇在他的長發,指間緩緩遊動。他的臉在一種神秘的氤氳中微笑。
這歌我知道,陳底裏的《我快樂死了》。
我要去認識他,我在後門等他,因為聽說他一直走後門。終於,他背著吉他出來了。
我發現我居然不到他肩膀高。
“喂,交個朋友好嗎?”
他轉過頭,我看著他。他有很薄的唇和剛硬的唇弧,可是我卻不喜歡他的眼睛。他的眼睛是細長的深陷的,像“天使禁獵區”裏麵的魔王Lucifar。而我喜歡的是無道刹那,那個孩子的眼有純潔的邪惡和令人心疼的天真,不會像Lucifar一樣無法看穿。
他看著我,目光淡淡的,可是為什麼我感到寒冷?!
“快回家吧,小鬼!”他的嘴角似乎有一個耐人尋味的微笑。
“我不叫小鬼,我叫小可。我17歲,不小了!你呢?”
“天樂。”說完便消失在夜色中。
“天樂——天樂——天樂”,我對夜色喊,“記住我叫小可小可小可!”
他沒有回答。淡淡的煙草味還在空氣中彌漫。
似乎傳來一聲輕輕的笑。
2
我曠課了,這是我高中以來第一次這麼囂張——無故曠課,但是我不願意考慮後果。我和我喜歡的人在一起,這已經完全讓我沉醉了。
天樂帶我去鄉間,坐在那麼大那麼自然的草地上彈吉他唱歌,自始至終是陳底裏的《我快樂死了》。
然後天樂躺在草地上睡著了,我看著他熟睡的樣子,聽著他嘴裏的夢話:“我真的好喜歡你!”
我開心極了,我想這是天樂對我說的吧!我真的好開心,於是我開始尋找書寫的工具以及被書寫的工具。
我沒有帶,於是我去翻天樂的背包。
書寫的工具以及被書寫的工具找到了,另外還有意外的收獲——一張卷了邊的照片。
我沒有給過天樂我的照片。我仔細的看照片中的女孩:有隱約的淡漠的笑容,毫無遮掩地直視著我,眼神朦朧而銳利,刺透我的身體。
這絕對不是我,我沒有這樣的眼神。
那麼她是誰?
我真想搖醒天樂問她是誰?為什麼會在你隨身攜帶的筆記本裏?!
然而我沒有這麼做,因為我不知道我該有怎麼樣的神態和語氣去質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