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小偷】(2 / 2)

之所以留下這麼明顯的痕跡,路之遙完全是故意的,甚至連保險櫃的門都沒有關上,要不然怎麼能讓趙副局長第一時間發現手*槍不見了呢?經濟損失和法律懲罰固然重要,但精神上的壓力和打擊,同樣也是必不可少的。

這是一次完美的盜竊案,從進入趙存明家中到順利得手,前後不超過三分鍾,路之遙想要拿到的東西就順利到手,現在就等著夜深人靜的時候,將東西轉移出去了。

晚上十點左右,當附近的靜下來的時候,路之遙先用繩子將旅行包放到地麵,然後收起繩子,將異能發揮到最大程度,直接從樓頂跳了下去。

等到了地麵,路之遙再次將身體調高到十幾厘米,背起旅行包向圍牆跑去,利用路燈的暗影掩護,神不知鬼不覺的離開了警察局小區,取回樹上的衣服,沿著那條臭水溝,優哉遊哉的離開了市區,重新回到了那個改變了他後半生命運的采石場。

那六件古玩確實很值錢,但路之遙卻從來沒有想過賣掉,連那些珠寶首飾也一樣,這些東西可是和盜槍案有關的贓物,路之遙順手偷出來,不過是想讓趙存明肉疼而已,若是這次趙存明的罪名沒有貪汙受賄,也不能在出獄後再用這些古玩和首飾來換錢瀟灑。

趙存明這兩年來,所收的古玩自然不止這六件,其他文物基本都被趙存明賣掉了,再加上大半的積蓄,從其他收藏家那裏,買來了四件價值超過八百萬的瓷器,像他昨天所收的嘉慶青花和合二仙花鳥瓶,不過是這六件瓷器中價值最低的一件,除了這幾件古玩,趙家所剩餘的財產,也就隻剩下那一百多萬的存款了,可以說趙存明所有財產的九成,都在這六件瓷器上麵。

既然不能賣,那就隻有先藏起來了,先跟那塊化石收藏在一起,等到過上幾年風聲過去後,再找個合適的出貨渠道,或者是化妝後賣掉,到時候路家就再也不用為錢發愁了。

路之遙並不擔心趙存明能逃過這一劫,盜槍不過是他的第一步行動,要是趙存明將這件事壓下去,路之遙也有其他的辦法,丟失的槍支最怕什麼,就是怕流失的槍支用來犯罪,路之遙還不至於用槍來殺人,隻要找個比較敏感的位置放幾槍,趙存明就死定了。

第二步的襲擊目標,路之遙思來想去,最後確定在了市政府,如果過幾天沒有動靜的話,路之遙就帶上那把手*槍,對市長或者是市委書記的車開上兩槍,到時候趙存明的活動能力再大,也休想再把這件事給壓下去。

雖說這樣的報複方式顯得很不光明也很極端,但路之遙卻沒有任何的心理壓力。

既然是報仇,自然可以不擇手段,也隻有如此,才能避免家人受到連累,以路家如今的情況,可是經不住任何折騰了,如果路之遙隻是孤身一人,大可以光明正大的殺上門去,有了異能在身,別說是警察抓不到他,就是能抓到,也沒有地方能關住路之遙。

將六件文物和珠寶首飾收好之後,路之遙將十五萬七千多的現金和手*槍往蛇皮袋內一塞,推著他那輛老舊自行車踏上了歸途,以他如今的身體素質,隻怕稍一用力,那輛老自行車就散架了,眼下隻能推著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