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要說的是和當好總經理息息相關的幾種財務環境,如果不能對這幾種環境有一個清晰的認識,那麼可以毫不誇張地說:當總經理是危險的。
企業的財務管理環境又稱理財環境,是指對企業財務活動產生影響作用的企業外部條件。財務管理環境是企業財務決策難以改變的外部約束條件,企業財務決策更多的是適應它們的要求和變化。財務管理的環境涉及的範圍很廣,其中最重要的是法律環境、金融市場環境和經濟環境。
◎ 認真審視法律環境
財務管理的法律環境是指企業和外部發生經濟關係時所應遵守的各種法律、法規和規章。企業在其經營活動中,要和國家、其他企業或社會組織、企業職工或其他公民以及國外的經濟組織或個人發生經濟關係。國家管理這些經濟活動和經濟關係的手段包括行政手段、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3種。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行政手段逐步減少,而經濟手段,特別是法律手段日益增多。越來越多的經濟關係和經濟活動的準則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同時,眾多的經濟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的使用,也必須逐步做到有法可依,從而轉化為法律手段的具體形式,真正實現國民經濟管理的法製化。
企業的理財活動,無論是籌資、投資還是利潤分配,都要和企業外部發生經濟關係。在處理這些經濟關係時,應當遵守有關的法律規範。
企業組織法律規範
企業組織必須依法成立。組建不同的企業,要依照不同的法律規範。它們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製工業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等。這些法律規範既是企業的組織法,又是企業的行為法。
例如,《公司法》對公司企業的設立條件、設立程序、組織機構、組織變更和終止的條件和程序等都做了規定,包括股東人數、法定資本的最低限額、資本的籌集方式等。隻有按其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建立的企業,才能稱為“公司”。《公司法》還對公司生產經營的主要方麵作出了規定,包括股票的發行和交易、債券的發行和轉讓、利潤的分配等。公司一旦成立,其主要的活動,包括財務管理活動,都要按照《公司法》的規定來進行。因此,《公司法》是公司企業財務管理最重要的強製性規範,公司的理財活動不能違反該法律,公司的自主權不能超出該法律的限製。
其他企業也要按照相應的企業法來進行其理財活動。
從財務管理來看,非公司企業與公司企業有很大不同。非公司企業的所有者,包括獨資企業的業主和合夥企業的合夥人,要承擔無限責任。他們占有企業的贏利(或承擔損失),一旦經營失敗必須抵押其個人的財產,以滿足債權人的要求。而公司企業的股東承擔有限責任,經營失敗時其經濟責任以出資額為限,無論股份有限公司還是有限責任公司都是如此。
稅務法律規範
任何企業都有法定的納稅義務。有關稅收的立法分為三類:所得稅的法規、流轉稅的法規、其他地方稅的法規。
稅負是企業的一種費用,會增加企業的現金流出,對企業理財有重要影響。企業無不希望在不違反稅法的前提下減少稅務負擔。稅負的減少,隻能靠精心安排和籌劃投資、籌資和利潤分配等財務決策,而不允許在納稅行為已經發生時去偷稅漏稅。精通稅法,對財務主管人員有重要意義。
財務法律規範
財務法律規範主要是《企業財務通則》和行業財務製度。
《企業財務通則》是各類企業進行財務活動、實施財務管理的基本規範。經國務院批準由財政部發布的《企業財務通則》,於1994年7月1日起施行。它對以下問題作出了規定:建立資本金製度、固定資產的折舊、成本的開支範圍、利潤的分配。
行業財務製度是根據《企業財務通則》的規定,為適應不同行業的特點和管理要求,由財政部製定的行業規範。
除上述法律規範外,與企業財務管理有關的其他經濟法律規範還有許多,包括各種證券法律規範、結算法律規範、合同法律規範等。財務人員要熟悉這些法律規範,在守法的前提下完成財務管理的職能,實現企業的財務目標。
◎ 認真審視金融市場環境
金融市場是指資金籌集的場所。廣義的金融市場,是指一切資本流動的場所,包括實物資本和貨幣資本的流動。廣義金融市場的交易對象包括貨幣借貸、票據承兌和貼現、有價證券的買賣、黃金和外彙買賣、辦理國內外保險、生產資料的產權交換等。狹義的金融市場一般是指有價證券市場,即股票和債券的發行和買賣市場。
金融市場與企業理財
第一,金融市場是企業投資和籌資的場所。金融市場上有許多種籌集資金的方式,並且比較靈活。企業需要資金時,可以到金融市場選擇適合自己需要的方式籌資。企業有了剩餘的資金,也可以靈活選擇投資方式,為其資金尋找出路。
第二,企業通過金融市場使長短期資金互相轉化。企業持有的股票和債券是長期投資,在金融市場上隨時可以轉手變現,成為短期資金;遠期票據通過貼現,變為現金;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可以在金融市場賣出,成為短期資金。與此相反,短期資金也可以在金融市場上轉變為股票、債券等長期資產。
第三,金融市場為企業理財提供有意義的信息。金融市場的利率變動,反映資金的供求狀況;有價證券市場的行市反映投資人對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贏利水平的評價。它們是企業經營和投資的重要依據。
金融性資產的特點
金融性資產是指現金或有價證券等可以進入金融市場交易的資產。它們具有以下屬性:
第一,流動性。流動性是指金融性資產能夠在短期內不受損失地變為現金的屬性。流動性高的金融性資產的特征是:
■ 容易兌現;
■ 市場價格波動小。
第二,收益性。收益性是指某項金融性資產投資收益率的高低。
第三,風險性。風險性是指某種金融性資產不能恢複其原投資價格的可能性。金融性資產的風險主要有違約風險和市場風險。違約風險是指由於證券的發行人破產而導致永遠不能償還的風險;市場風險是指由於投資的金融性資產的市場價格波動而產生的風險。
上述3種屬性相互聯係、互相製約。流動性和收益性成反比,收益性和風險性成正比。現金的流動性最高,但持有現金不能獲得收益。股票的收益性好,但風險大;政府債券的收益性不如股票,但其風險小。企業在投資時,期望流動性高、風險小而收益高,但實際上很難找到這種機會。
金融市場的分類和組成
第一,金融市場的分類。
■ 按交易的期限劃分為短期資金市場和長期資金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