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藝坐下來就迫不及待對陳一凡說道:“歐晚晴建議方力宏把鳳凰集團的所有店麵都要過來,這是誰的主意?”
陳一凡說道:“我不懂珠寶行業。”
“可你懂商場。”
“你直接點說話。”
鍾藝語調飛快的說道:“方力宏說這件事最有利是等一等,比如等上半個月,花不了十五億,可能隻需要花兩成就可以搞定,他拒絕了歐晚晴,而歐晚晴也沒有聽他的意見,下午就開了會,把工作交給了一個新組建起來的談判小組。如果這隻是歐晚晴自己的主意,或者和淩家堯研究的方案,和你無關,那沒什麼事。如果和你有關,這裏麵又有坑的話,陳一凡你這是主動挑事了。”
陳一凡一下就怒了起來:“什麼叫我挑事?你們和歐晚晴的合同怎麼簽的?你們不能幹涉她的經營。”
“不能幹涉,不是全麵不幹涉,合同說的很清楚。方力宏不同意她做,這就再聊嘛,她不聊,直接去做,這犯了股東條例了。”
“你投了多少錢了?現在她股份最多,她說了算,你反對沒用,你要夠票數,你有票數麼?你沒有,你跟我說她犯了什麼股東條例?我拜托你,股東條例也是在合同裏麵的,名仕沒有上市,你去告她都沒用。”
“我們會把名仕搞上市。”
“那以後再說,現在是現在。”
“如果現在就起紛爭,還有什麼以後?”
聽這意思她還是在說陳一凡挑事了,這女人某方麵確實是有變化,但是某些方麵還是一如既往,那就是出了問題從不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就覺得別人對不住他。
什麼意思啊,他什麼都不幹,歐晚晴什麼都不幹,讓他們自如的計劃,輕輕鬆鬆吃掉他和歐晚晴,那他們就開心了,就覺得理所當然的了,是這樣嗎?
想想就覺得窩火,媽的一副興師問罪的狀態,憑什麼?
陳一凡也是對她不客氣:“我再說一遍,這件事和我關係不大,歐晚晴通知過我,我和她說的是,珠寶行業我不懂,你喜歡怎麼弄怎麼弄,我隻要賺錢,她說保證賺,十五億能拿那麼多店麵很劃算。我覺得也很劃算,我不知道你們想什麼東西,固然我也相信半個月之後可能花錢會更少,但是半個月也充滿了變數,你以為就名仕一家珠寶集團想把鳳凰集團的加盟店吃掉,就沒有別的公司在虎視眈眈?就你們聰明,別人都是白癡,對嗎?”
鍾藝聽陳一凡一番話,臉紅耳赤。
倒不是他們笨,他們是內心想法太多,總想不花錢就把事辦成,還順帶把陳一凡和歐晚晴坑個半死。想得倒是很美,可惜幻想是幻想,現實是現實,幻想可以很豐滿,現實卻是如此的骨感!
她冷靜了一下說道:“陳一凡我不是想和你吵,我看這樣吧,你勸一下歐晚晴,讓她先等一等。”
陳一凡說道:“我可以勸,當你麵打電話,但是鍾藝,我想問一下為什麼非得歐晚晴給你們妥協,而不是你們小股東給她大股東妥協?這是不是霸道?”
“不是霸道,在商言商,我們的方案更省錢,獲利更大。”
“誰獲利?”
“當然是我們名仕。”
明明內心有想法,卻如此堂而皇之,她真敢啊!
陳一凡內心一聲歎息,行,一起演吧,直接拿出手機給歐晚晴打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