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九章 心頭掠過一絲憂慮(1 / 2)

孔龍打籃球很有一套,一般人吃不消他的打法,不是說他會什麼扣籃和投球之類的,這些高招跟他沒有緣分,他的最大的能耐就是會搶球和傳球,當然也不是搶籃板喲。

他是怎麼搶球的呢?說得好聽點吧,那是靈活;說得不好聽點吧,就是無賴。怎麼說呢?

如若不是籃球的規則規定籃球必須在地麵上拍打三下,真的沒有人願意在孔龍的麵前將籃球拍打地麵。

別說三下,拍一下,球就沒了,哪兒去啦?被人從褲襠裏撈去了。誰幹的,還能有誰,孔氏矮子唄。

“孔氏矮子”這個“光榮”的稱號是別的班上的籃球隊員給取的,他們也是恨孔龍恨得牙齒間磨出了火花,可又無可奈何,有時候還將“恨”灑向林風戈:你們班是不是沒男的了,沒有的話,我班借給你。”

這話挺夠損的,怎麼就沒男的呢?林風戈和他的“狼友們”不都是男的嗎?也沒有見到他們穿裙子呀!

藍露也是非常地恨孔龍,因為孔龍在跟他們班的籃球隊打籃球比賽的時候就經常給他們一個措手不及,而且似乎孔龍跟藍露很是過不過去。

隻要藍露在場,孔龍就表現得像吃了蜂窩一樣,蜂上瘋地玩命搗蛋。也不知道孔龍是不是想引起藍露的注意還是看不慣藍露。

當然,不管孔龍是出於什麼目的,而藍露隻有一個想法,這孔氏矮子應該在六千五百萬年前就跟著他的老祖宗“恐龍”家族一塊滅絕。

林風戈也無可奈何,他現在倒是挺欣賞孔龍的,這小子缺了還真沒意思。

孔龍自知牛不過人家,他也知道正麵強攻的成功率極小,所以他基本上就是從後麵進攻。怎麼進攻呢?

很簡單,在你往地下拍打籃球的時候,他來一個海底撈月,從你的褲襠下麵將籃球迅速給撈過去,然後傳給他的隊友。他從不自己去投球,他有自知之明。

這一招夠狠夠絕,怪不得大家都罵他,所以一般在林風戈自己玩球的時候不怎麼讓孔龍來。

但孔龍這小子一見到方天美在籃球場上,原子彈擋著都不行——大不了一塊兒玩完。

當然,誰也不敢把原子彈引爆,因為沒必要為了一個幾乎“毫無價值”的孔龍而同歸於盡,更何況方天美也在原子彈的衝擊波範圍之內。

孔龍的做法,以致於他的對手們總是拍一下籃球就把兩腿使勁一夾:我夾不死你!

可這樣打籃球也太累了吧。怎麼辦?總不能“涼拌”吧。

那就派人為搶到籃球的隊員“護駕”,不讓孔龍挨邊。可這也不是個辦法,你護後麵,他跑到你前麵去搶,你護前麵,他跑到你後麵去撈。隻怪這小子太“泥鰍”了。

你總不能為了一個孔龍,就全家出動吧,何況還有很多“狼”在旁邊“虎視眈眈”呢。

後來規定,球不過襠。這可害苦了那些技藝超群的能手了,他們就經常把球從襠下裏倒來倒去,別人連球都摸不著,幹瞪眼。如今“球不過襠”,沒戲了。

在孔龍看來這沒什麼,球不過襠就不過囉,我整個人過去,看你咋的。

後來呀,他真的在踐行他的想法,一瞅準機會他就從高個子的褲襠下整個人鑽過去,要麼把球推遠,要麼就抱在懷裏,怎麼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