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農村體製改革不斷深化,農業和農村經濟取得了很大發展,廣大農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但在改革和發展中也麵臨許多矛盾和問題:農村經濟結構不盡合理;二三產業規模小,布局分散,總體水平不高;農業剩餘勞動力難以轉移等等。從長遠發展趨勢看,要通過非農產業的發展和對城鄉分割體製的改革,促進城鄉協調發展,加快城鎮化進程,充分發揮小城鎮建設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巨大帶動作用。
7.1農村城鎮化的含義及作用
一、城市化、農村城市化、城鎮化及城鄉一體化的含義
隨著我國市場化改革的深入和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市化已成為我國推進現代化建設麵臨的一項重要內容。2000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在《關於促進小城鎮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中首次提出了"城鎮化"這一概念。2001年3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中把"實施城鎮化戰略,促進城鄉共同發展"確立為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五"計劃的內容之一。各級地方政府也不失時機地提出了推進農村城市化進程的種種舉措。甚至一些理論工作者不切實際地提出實現我國城鄉一體化的超前思路。城市化、農村城市化、城鎮化及城鄉一體化等不同概念的提出對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有重大的實踐指導意義。但從理論上講,上述幾個概念既有內在聯係又有本質區別,如果不加區分,將它們等同起來,就會對推進"農村城市化"帶來理論上的混亂和實踐上的障礙,必將幹擾和阻礙農村城市化的進程。
城市化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必然產物,是人類社會必須經曆的一個過程。我國學者高佩義在《中外城市化比較研究》一書中認為,城市化的含義包括五個層次:第一層次是鄉村不斷地轉化為城市並最終為城市所同化;第二層次是鄉村本身內部的城市化;第三層次是城市自身的發展,即所謂"城市的城市化";第四個層次是作為不同學科領域研究對象的城市化,如人口城市化、地域城市化、工業城市化、生活方式城市化等;第五個層次是最抽象意義上的城市化,即作為城市化整體運動過程的城市化。城市化是農業人口轉化為非農業人口,農村地域轉化為城市地域、農業活動轉化為非農業活動的過程,對城市化概念的理解應包括兩個方麵:一是指物質要素的轉化,即物質上和形態上的城市化,主要反映在人口、非農活動在不同規模的城市環境集中及社會經濟結構的變化等方麵,二是指精神要素的轉化,即精神上、意識上的城市化,主要反映在農村意識、行動方式和生活方式向城市意識、行動方式及生活方式的轉化或城市生活方式的擴散等方麵。
農村城市化是傳統農業社會向現代工業社會演變,或農業國向工業國轉變的必然過程。農村城市化是城市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所揭示的隻是城市化的一個層麵,是城市化處在尚未實現階段所必經的一個主要過程。農村城市化的實質是農村要素向城市要素轉化的過程,這一過程包括:(1)農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轉化的過程,即農村人口城市化(或者農業人口向非農人口轉化的過程,即農業人口非農化)。(2)農村地域向城市地域轉化的過程,即農村城鎮化。(3)農村產業向城市產業的轉化,即農村產業的城市化。"農村城市化"這一提法容易引起誤解,似乎所有農村都可以或者都必須變成城市。其實,隻有一部分具有地理位置優勢的農村可以變成城市,大部分農村是不能城市化的,農村城市化絕不是遍地開花建設小城鎮。
城鎮化和農村工業化是推進農村城市化的重要途徑,因此,城鎮化隻是農村城市化的一種途徑選擇。加快城鎮化步伐必然帶動農民非農化,非農化又促進農村工業化,由此,農村城市化必然加快。但農村城市化並不是僅僅依靠城鎮化來推進。如果一個國家城市數量多,吸納勞動力的能力強,就不必實施城鎮化,應該通過農村工業化,農業現代化,促進農業人口向非農產業轉移。我國政府把"實施城鎮化戰略"作為"十五"計劃內容之一,這是建立在自己國情基礎上的推動我國城市化的戰略性選擇。從總體上說,我國城市化水平低,城市化滯後於工業化。我國城市數量少,吸納勞動力的能力有限,依靠現有城市無法轉移滯留在農村大量的農業剩餘勞動力,積極發展小城鎮是解決剩餘勞動力問題的現實選擇。另外,我國城市規模體係不合理,小城市發展不足,城市規模升級困難,選擇一批重點小城鎮促進發展,升級為小城市,小城市再發展為中等城市,依次推進,既解決了我國城市數量少的問題,又促進我國城市體係良性發展。目前,我國城市化進程尚未進入基本實現階段(城市化達50%),把積極發展小城鎮作為農村城市化的突破口,這是正確的。但應該考慮到:實施城鎮化戰略的主要目的是提高我國城市化水平,促進城鄉共同發展,而不是把所有的農村都變成城市;同時,我國的基本國情除了人口眾多還有耕地非常有限,積極發展小城鎮有利於吸納和轉移農村剩餘勞動力,但如果不切實際,無止境地盲目發展小城鎮,就會對耕地、環境、資源造成很大破壞,其後果不堪設想(事實上,近幾年小城鎮的盲目發展已經給我國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帶來了負麵影響)。因此,實施城鎮化戰略不宜作為我國城市化的一項長期戰略。城市經濟學研究表明,城市化進程呈現出"S"型發展規律,並根據城市化水平,依次將城市化進程劃分為四個階段,即起步階段、快速發展階段、基本實現階段和完全實現階段。當前,我國城市化進程處於快速發展階段,當城市化進入基本實現階段後,城鄉差別日漸縮小,城鄉勞動力出現自由、有序的流動,城市化的主要任務是大力發展生產力,加快城市要素向農村地域的傳播和擴散,從而達到城鄉共享高度發達的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進入這一階段,城鎮化不再是城市化的主要方麵。據專家預測,2025年左右我國城市化水平將達到50%,進入城市化基本實現階段,到那時,我國現行的城市化戰略將會轉變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