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現代文明的進步和居民生活質量的提高,一批有商品意識和文化基礎的農民,已不甘心於農家的"苦日子",希望走出農村,過上城市人的現代生活,農民"進城"的動因除了向往城市現代文明生活外,最主要的是創業掙錢,脫貧致富。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我國出現了大規模的農民從封閉、落後的農村向現代化的大都市和經濟發達地區流動的現象,這一現象當時叫"民工潮"。進入90年代中後期,"農民工"向城鎮的流動並未減少,而與此同時,一部分外出較早,獲得一定資金積累的成功者返回家鄉,就地創業。這些"返鄉創業者"在外出務工、經商中開闊了眼界,增長了膽識和才幹,積累了較多的資金,雖然他們在返鄉農民中所占的人數不多,但他們的創業行為體現出農民返鄉的積極意義和潛在的巨大力量,對地方經濟的發展會產生很大影響。"返鄉創業者"並非都回到原籍農村,實際上由於創業者的投資行為受市場的支配,創業地點一般會選擇在經濟活動比較集聚的城鎮,所以他們絕大部分回到了家鄉所在的縣城或鄉鎮所在地。返鄉創業者的資金投入和成功運作為小城鎮公共設施建設積累了資金,有利於改善小城鎮的投資環境,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從而形成相對集中的創業區域,使得服務需求形成規模,商業、餐飲、服務、娛樂、通訊等行業便應運而生。同時返鄉創業者的"示範效應",會吸引更大範圍的農村人口實現非農化轉移,人口和生產要素向城鎮的集聚,必然加快農村城鎮化步伐。
二、推進農村城鎮化需要明確以下幾個方麵的問題
1.城鎮化的根本動力來自於經濟發展
工業化是城鎮化的基本內核,城鎮化為工業化提供有效的空間載體和依托,工業化和城鎮化都是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因此推進農村城鎮化的最關鍵的問題是合理調動、配置和集聚農村各種資源,以經濟發展促進城鎮建設。從這種意義上說,小城鎮的興衰取決於經濟發展的規模和水平,取決於產業配置的實際成效。促進小城鎮發展,首要的任務是抓農村經濟,考慮怎樣培植小城鎮的經濟支柱。近幾年來,有些地方產生了大量的"空殼鎮",其根本原因是把農村城鎮化等同於小城鎮建設,而把小城鎮建設簡單地看成是一種房地產開發,忽視了培植經濟支柱這一個最重要的內容,導致攤子鋪得過多,經濟規模小,實力弱,效益差,缺乏經濟支撐,後勁嚴重不足。實踐表明,凡農村城鎮化發展的好的地方大體上都有一個特色支柱產業,因此,發展小城鎮必須立足於本地實際,發揮優勢,重視培育支柱產業。當前,一定要抓住結構調整這個主線,通過支柱產業帶動當地經濟全麵發展,充滿活力的經濟是小城鎮繁榮和發展的基礎,有了這個經濟基礎,小城鎮發展才有了根本動力,也才能更好地發揮小城鎮連接城鄉的區位優勢,促進農村勞動力、資金、技術等生產要素優化配置,從而推進農村城鎮化。
2.推進農村城鎮化必須考慮農民的實際情況
對現代城市文明生活的追求是農民進城的基本動因,而農民能否真正進城,不僅取決於農民的意願,還取決於可能,取決於農民對進城收益與成本的比較。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舒爾茨曾指出:"全世界的農民在處理成本、報酬和風險時是進行計算的經濟人,在他們的小的、個人的、分配資源的領域中,他們是微調企業家,調諧做得如此微妙,以至許多專家未能看出他們如何有效率。"同樣農民在是否進城的問題上,也會全麵計算成本與收益的。現有的農村居民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主要從事非農產業,一部分人在當地實現了農民向鄉鎮企業職工或個體、私營企業主的身份轉換,但仍居住在農村;另一部分人以農民工形式在城市打工而沒有條件在城市定居下來。第二類是主要從事農業產業,尚未實現產業轉移和身份轉換的真正的農民,對於第二類農民及第一類中的"農民工",由於收入水平所限,遷居城市(城鎮)可能性不太大,而最有可能轉化為城市(城鎮)居民的"農民"是那些收入較高且相對穩定的個體和私營企業主及一部分鄉鎮企業的職工。即使對這一部分已非農化、有能力遷居城市的農村居民也有各種因素會弱化其進城的動力,比如:不願放棄農村寬敞、舒適、環境優美的住房等條件;已經在農村擁有工商企業經營場所和機器設備;農民傳統觀念束縛以及進城"門檻"太高等等。因此,推進農村城鎮化,既要考慮到現代城鄉生活對農民的吸引,更要考慮到農民進城的能力和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