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哥哥把孩子抱到離岸邊不到五米遠時,他突然抖了一下,眼前一黑,栽在水裏,他,心髒病又發作了!媽媽哭喊著,絕望地、不顧一切地跳進了水中!而幾乎就在同時,十多名圍觀的群眾也飛身跳進了水中。當人們噙著眼淚把奄奄一息的哥哥抱上岸時,隻聽見他喃喃地重複了四個字:“我是軍人。”就永遠地,走了!
可見,能否發掘出和表現好人物的閃光點,決定了現場效果,決定了事跡演講的成敗。
事例演講
好的演講不是由熱情和沒有根據的豪言壯語構成的。好的演講需要強有力的論證材料來支持演講人的觀點。事實上,靈巧地利用論證材料經常會在好的演講與差的演講之間形成很大差別。三種基本的論證材料類型是例子、統計數字和證詞。
在演講過程當中,大家也許會利用簡短例子,這是順便提到的一些具體例子,有時候,你也許需要連續使用好幾個簡短例子產生更深印象。完整例子經常也被稱為示例、故事或軼聞趣事,它們是更長一些和更詳細的例子。假設的例子描述想像出來的情形,可以在使聽眾與演講產生聯係方麵產生尤其特別的效果。所有三個類型的例子都有助於澄清思路,支持思想,或者使一些想法更有人性。但是,要想達到最佳效果,這些例子都必須生動,必須有豐富的內容。
下列演講說明如何在演講過程中利用論證材料。看下麵的內容時,應該注意演講人如何利用多種例證、統計數字和引述內容,使思想清晰、可靠和有說服力。
折磨兒童
馬修·卡維才13歲便受雇於瑪裏蘭州洛勒爾市的高質汽車衝洗公司,他的工作是用毛巾擦幹從衝洗線上下來的汽車。工作不久,他的右腿便斷掉了,是在吸幹毛巾的工業機器裏卡斷的。經過調查之後,美國勞工部以非法雇用童工和開動安全蓋破損的機器的名義對該汽車衝洗公司處以罰款。
這隻是全國童工委員會的傑弗雷·紐曼稱為違反美國反童工法“危機”的眾多慘劇之一。為本演講查尋資料期間,本人發現從紐約到加利福尼亞各處的雇主都在違法,他們雇用7到17歲之間的兒童,讓他們在危險的工作條件下辛苦工作很長時間。今天,我想向大家說明問題的嚴重程度,說明這個問題如何威脅到數以百萬計的年輕人的教育與安全。
為了理解違反童工法的問題,我們需要從理解該法律的條款開始。拉特傑大學管理和勞動關係學院的道格拉斯·克魯斯在1997年進行的一項研究中解釋說,美國公平勞動標準法規定的最低工作年齡為14歲。該法將14歲及15歲兒童上學期間的勞動時間限製在3小時以內,禁止在晚7點以後工作,學期內每周的總勞動時間限製在18工作小時以內。該法還禁止雇用18歲以下的兒童在比如建築工地、肉類屠宰和礦山等危險工作場合工作。
公平勞動標準法是1938年通過的,自那以後經曆了數次修訂。這個法律設計用來防止發生在19世紀的剝削童工的情形。但在今天,違反本法的情景廣泛存在,令人驚訝。根據聯合報道的說法,在美國,平均每周有14.8萬少年在非農業崗位被非法雇用,在危險條件下工作太長的時間。另外,全國童工委員會1996年報告說,有11萬兒童在美國農場上非法工作。
最嚴重的一些違法事件發生在製衣車間裏,這些地方普遍稱為血汗工廠,這些血汗工廠以低於最低工資水平的報酬雇用移民兒童。聯合報道估計,在紐約市的血汗工廠裏,多達2600名少年被非法雇用。該市製衣業地區工作處的負責人托馬斯·古比亞克說,“這些工廠裏的大部分兒童年齡低於18歲,有些兒童隻有8歲。”比如法維奧拉·弗羅裏斯,她是曼哈頓一家血汗工廠裏的一名15歲的墨西哥姑娘。跟她一樣,很多兒童在很不安全的條件下工作很長時間,每小時才3美元的工資。“我不喜歡這裏的工作”弗羅裏斯說,“但我又沒有選擇。”雖然剝削童工是自1800年代便開始存在於製衣業的一個問題,但是,這個問題在雇用童工的其他任何一個行業裏都存在著。1999年5月,西爾斯羅巴克公司因為利用少年操作危險設備而被處以32.5萬美元的罰款。2000年1月,全國性玩具零售商拉斯玩具公司因為讓14歲及15歲兒童工作太長時間而被罰款20萬美元。同樣,2000年1月,新奧爾良的瓦格納肉類加工公司因為非法雇用27名少年從事危險工種和工作時間超過聯邦政府限製而處以15萬美元罰款。
跟其他被發現違反童工法的行業一樣,西爾斯公司和瓦格納公司都試圖淡化其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而愈演愈烈的違反童工法的潮流威脅著少年工人的教育和生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