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元的奏疏
1575年最後一個月,吏部尚書張瀚向朱翊鈞遞交了一份允準升職報告。請求被升官的人是浙江瑞安縣主簿(縣長秘書)汪玄壽。張瀚對他的考語是,才能出眾,品德高尚,足以擔當更重的責任,希望能升他為瑞安縣縣長。
朱翊鈞看了這份報告後,眉頭一皺,親自批示了“不準”兩個字。批示公布後,不懷好意的官員們馬上如狗聞到屎似的嗅起來。吏科一個叫王希元的言官馬上嗅到發跡氣息,心急火燎地上了一道彈劾書。他彈劾汪玄壽向吏部行賄,又借題發揮、登堂入室說,汪玄壽隻是個吏員,他們這種人大多品行不端,根本無資格擔任縣長。
王希元是個伶俐之徒,在吏科做官員已很多年,始終想攀上張瀚和張居正這條線。讓他非常傷心的是,張居正似乎發現了他那可疑的品質,從來沒給過他任何機會。他憤恨之餘,始終在找機會射張瀚和張居正一暗箭,汪玄壽的升職報告被朱翊鈞高高掛起,他認為這就是機會,所以才毫不猶豫地出了手。
王希元隻是偽伶俐,其實他骨子裏是個笨蛋。這道彈劾書如果放在張居正執政前,肯定一擊命中。但在1575年時,這道彈劾書就是肉包子打狗——不但被吃掉,扔包子的人也不會全身而退。
其中緣由要從張居正的整頓吏治說起。
考成法是張居正整頓吏治的終極手腕,其實在考成法之前,張居正就已對吏治進行了全方位整肅。
明代開國時,公務員來源主要有三條途徑:進士為一途,舉人、貢生為一途,吏員為一途。進士是通過中央考試的人,舉人是通過省考試的人,貢生是由地方官推薦,經過翰林院考試而錄取的人,吏員則是通過服吏役而獲得做官資格的人。本來,這是三駕馬車,並駕齊驅,給帝國各級機關輸送人才。可天長日久,政府漸漸把舉人、貢生、吏員貶低,隻重視進士。
張居正清楚地記得,當初和高拱談到帝國這種重資格問題時,高拱說,進士、舉人的功名不過是國家網羅人才的工具,用這一工具將人才網羅進來後,還應該看他的實際政績,絕不能根據功名等級來斷定能力的高低和官職的大小。
的確,明帝國中期以後,非翰林不能升任大學士,而非進士出身的人則不能擔任翰林。同樣是中書舍人,同樣是任職九年,同樣是合格,進士出身者就可以升三級,而監生隻能升一級。進士、舉人出身的人到地方做官,就是一把手,而其他資格的人縱然堯舜附體,也隻能做副手。
張居正早已清醒地意識到,用人重資格而不看實績,排擠舉人、貢生和吏員,會讓有誌者變得無誌。所以他說:“良吏不專在甲科(進士),甲科未必皆良吏。”
1573年,張居正就以朱翊鈞的名義下過這樣的命令:凡是推薦官員,隻論賢良與否,不論是否進士出身。
王希元上彈劾書的半年前,在眾進士出身私下謾罵聲中,張居正迎難而上,又頒布舉薦法令:凡官員有賢者,都應舉薦,各地舉薦官員要特別注意那些資格低下,但卻有實際政績的貢生和吏員。
不要以為這隻是一紙普通政令,它引起的後果不亞於十級地震。有政績的貢生和吏員們固然心花怒放,可那些進士卻黯然神傷,甚至出離了憤怒。其實這道政令並未傷害他們,倘若他們真有政績,和從前一樣照樣得到提拔。問題是,他們廉價的自尊受到傷害,他們為自己和那群舉人、貢生、吏員站在同一高度而哭天搶地。
尤重要的是,按出身資格用人有利於官僚集團內部的穩定,因為出身資格的差別是一種最明顯的差別。對許多高資格的官吏來說,大家都按資格和年資循序漸進,總有希望從小官熬到大官,所以大多數官員都接受這種方法。
可張居正卻清醒地意識到,這種用人製度會讓官員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從而形成死氣沉沉的墓道似的穩定。張居正打破了這種製度,必然會引起大部分進士出身的人的憎恨,張居正和他的戰友受到攻擊在所難免。
王希元的彈劾書正是那些自命不凡、憤恨進士們的一個小突擊。實際上,這兩年來,吏部尚書張瀚在張居正的許可下,沒少舉薦出身低的官員。為什麼沒有人跳出來指控呢?原因就在於,這一次,朱翊鈞沒有同意張瀚的舉薦。
這也是張居正莫名其妙的地方。兩天後,張居正來見朱翊鈞,二人談了一會兒,張居正就有意無意地問道:“皇上見到王希元的奏章了?”
朱翊鈞若有所思:“見到了。”
張居正再問:“那您也一定見到了張瀚舉薦汪玄壽的奏疏了吧。”
朱翊鈞點頭。
張居正沉默了一會兒,說道:“汪玄壽雖是吏員出身,但經過考成法,是很優秀的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