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叫林勻(1 / 2)

我叫林勻,今年二十七,還是二十八歲來的,嗬嗬,我自己也記不清了。不知道是不是每個人都有那麼糟糕的二十七八歲,反正我是這樣。

畢業又稱為“失業”,這句話在我的身上體現的淋漓盡致,高中畢業後,我一直混跡各大工地,幹著一些苦力,髒活,累活,受盡人們的白眼。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我的身邊漸漸隻剩下我一個人,沒有家人,沒有朋友,沒有任何的人願意接觸我,隻因為我的背上有一隻鬼。

雖然別人都看不到它,可是卻會在冥冥之中受到它的影響,從而對我這個宿主產生惡意,或者說單純的厭惡,也就是一般人通常所說的“氣場不對路,見麵就發怵。”

因為它的存在,我注定這輩子隻能這麼孤獨下去,這種生活有幾個人能夠承受下去,所以我和一般的普通人一樣,做出了比較正常的決定——“自殺”。

但是我不得不說,我背上的這個東西很屌,很牛逼,很嘰歪的。因為我自殺了三次,每次都他媽安然無恙的躺在床上。

第一次,十二歲,自己一個人跑到村子的後山,來到長了一顆歪脖樹的斷崖前,一咬牙一跺腳,蹦高的跳了下去。這是我第一次體會到了速降的魅力,嗬嗬,你說然後?然後我就在家中,自己的床上醒來了。

第二次,十六歲,吸取了上一次的教訓,來點直接的,喝藥。可是,第一次喝藥的感覺就跟和涼白開沒什麼區別啊,一口氣幹了一大碗,媽的,沒感覺,半夜拉稀跑肚,第二天除了精神差了點,其他的沒差啊。

第三次,二十一歲,也是我膽子最大的一次,直接臥軌,來啊,我看你能把火車弄飛了不?可是我小瞧它了,媽的,真的飛了,火車真的飛了。準確的說是脫軌了,從我的身邊擦身而過,而我連一根頭發都沒掉。

這他媽是什麼命,克天克地克蒼生,就是活脫脫一個禍害啊,死不了啊有沒有,這不正是應了那句老話:“禍害遺千年”。

二十一歲,說大不大,說小不小,不過至少已經懂得了一些道理,自己總結了一下:第一,自殺永遠死不了;第二,就算是意外我也死不了;第三,嗯,啥都不會,招人厭煩。

這就是我現在具備的條件也是我的武器,從免費的小學,初中,高中一路讀過來,還是什麼都不會,沒有人願意和我多做任何交流,就連老師也是一樣。

什麼?你說哪裏有免費的書讀?這個世界上,總是會有那麼一些“大善人”,他們會散發出陣陣的惡臭,額,不對,是陣陣的溫暖,來到我們貧窮的山區裏救死扶傷,接濟貧困的村民,援助輟學的兒童,而我就是其中一個幸運兒。

其實對於山村裏的窮人來說,你是誰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帶來什麼好處。相反,對於那些“好心”的有錢人來說,救助了誰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件事可以讓他們出名,從而到達某種目的。

就這樣,窮人與富人之間的一場隱形交易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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