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初戀女友與情敵(1 / 2)

說到林若依,確實是個有名人,正如方怡說的,她是個歌壇明星,並且是個在華夏國,乃至整個世界都有極大名氣的明星。

唐煜愣了愣,腦中浮現一些記憶深處的片段。

這個世界的原唐煜似乎就是林若依的歌迷,很想去聽林若依的演唱會,隻是門票太貴他無能為力,現在自己去,是不是就等同於幫他完成了一個願望?

在唐煜愣神的時候,方怡見他遲遲沒有動靜,於是偏頭戲虐的笑道。

“怎麼,你也是她的粉絲?”

“這倒不是,隻是名頭太大罷了。”

唐煜回過神來後,搖了搖頭說道。

此次林若依舉辦演唱會的地點,是在南海市的北城體育館,距離北城門說近不近,說遠也不遠。

若是坐公交,可能需要一些時間。而此時換成是方怡的超跑,半個小時不到的功夫,就已經到了北城體育館門前。

“我去取票,你在這裏等我。”

將車停好後,方怡說道。

“恩。”

唐煜點點頭。

方怡走後,他就站在北城體育館門前靜靜等待。閑暇之餘,他也是將目光投向身前這座體育館,好奇的打量起來。

要說這北城體育館,在南海市也有些名氣。

因為它是南海市最大的三座體育館之一,一些名氣不小的運動比賽舉辦時,都會選擇這裏作為場地。偶爾也會有一些明星在這裏舉辦演唱會。

“人還真多。”

唐煜偏頭看了看左右絡繹不絕的人群,驚訝的說道。

或許是因為今天大明星林若依在這裏舉辦演唱會的緣故,這裏的人流量比平常時大上許多!

“喲,這不是唐煜嗎?”

就在唐煜打量著身前這座體育館的建築結構時,身後突然傳來一個陰陽怪氣的聲音。

這聲音傳入唐煜耳中,令他感覺有些熟悉,於是他轉頭看向身後。

就見一男一女並肩走來。

那女人容貌姣好,雙手挽著身旁帥氣男青年的手臂,一副小鳥依人的姿態!

看清兩人的樣貌,唐煜仔細想了想後,立即露出一副古怪的神色。

他的記憶裏確實有這兩人,不過不是他的記憶,而是原唐煜殘留下來的記憶。

這兩人,一個是原唐煜從初中開始,到高中相戀五年的初戀女友。

一個是在高三時轉來他們班級,並且來了還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就把他初戀女友奪走的情敵,據傳聞說是個富家公子。

當時因為初戀女友被搶,原唐煜可是整整頹廢了一個學期的時間在恢複過來!

沒想到如今卻在這裏偶遇,這可真是冤家路窄。

不過,僅僅是看了他們一眼,唐煜就無趣的收回目光。

雖然是同一具身體,但裏麵的靈魂卻早已變了。初戀女友被搶,這對原唐煜而言是刻骨銘心的痛苦,換做他,卻可以一笑了之。

過去的事情就讓他過去,沒必要一直計較!

然而唐煜不想計較,對方卻顯然不這麼想。

“哎呦我說唐煜啊,雖然我們都畢業了,但再怎麼說曾經也是同學啊,見了麵你怎麼連個招呼都不打一聲?”

呂小偉走過來陰陽怪氣的說道。

“打招呼,我們很熟嗎?”

唐煜聞言,則冷冷的瞥了他一眼,語氣冷淡的說道。

“額。”

唐煜的話讓呂小偉神色一愣,待回過神來後,也是笑道。

“唐煜啊,雖然說小月當初放棄了你,選擇和我在一起。但這畢竟是她的選擇,你要知道,愛情不是一廂情願的,要雙方情投意合才有用,我們都應該尊重她的選擇。所以你沒必要因為這事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