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婦女在社會分化等級序列或無序狀態中最本質的處境是,在一定的時空範圍內,她們被剝奪男性群體所能享受或控製的各種社會資源或機會,比如受教育的資源和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機會等,除此之外,她們還要忍受各種來自因性別而導致的知識和分工上的歧視,受占統治地位的父權文化價值觀的支配。這一處境,一方麵使農村婦女在社會性別角色的領悟、學習過程中被剝奪了可供能力增長的有效資源,失去了在角色扮演中協商、對話的機會,另一方麵,也構成了農村社區實際的和潛在的由兩性不平等的關係引發的社會緊張關係,而這些實際上都在本質上破壞著社區的整合。
農村社區中不平等的社會性別結構關係正沿著貧困、權力兩大軸心運行。農村社區貧困的狀況,使資源等級更加匱乏,兩性互動關係在這樣的氛圍內顯然更加緊張,而圍繞權力的爭奪也必然更加激烈。傳統的社會性別製度因此為男性在有限的資源內提供了更多的獲取機會,而農村婦女則在性別角色的規範下,各種資源及機會被理所當然的剝奪。即便是部分農村婦女在某些方麵從事點滴的抗爭,也被視為對男性權力的挑戰,引起男性極端的表達方式——暴力,以此維護或強化對農村婦女的控製。
在社會性別視角下,農村婦女在社會生活中歸納起來可以分為三重角色:再生產角色、生產角色和社區管理角色。而對這三重角色的分析,恰恰是認識社會性別關係結構的重要環節,也是闡釋農村婦女現實處境及尋找可能的突破空間的途徑。農村婦女的三重角色在兩性關係結構中一般表現出如下的特征:
被剝奪性。農村婦女大都固守著在家庭內的傳統地位,扮演著母親和妻子的角色,她們的責任是在物質上和感情上照料家庭、撫養子女,從事無報酬的勞動,而本該屬於她們的權力被剝奪了;在生產領域,盡管農村婦女也同樣從事生產性工作,甚至在農業女性化背景下這類活動日趨增大,但她們的付出並未被賦予與男性同等價值的回報;在社區事務角色的扮演中,她們則被排斥在擁有權力的社區公共事務管理的範圍之外。這種兩性角色的不對稱性反映著權力的不對稱,即農村婦女的被剝奪的角色身份。
脆弱性。受不平等的社會性別結構的製約,就整體而言,農村婦女在性別角色認同、資源獲取渠道、多種能力發展和決策、控製權分配等方麵均處於受父權文化支配的弱勢地位,甚至受這種文化壓力的影響,她們也在有意或無意地透過角色的扮演強化著這種不平等的社會性別關係的結構化過程。這樣,她們在自身評價和兩性互動中表現出諸多方麵的脆弱性特征。在再生產領域,他們承擔著家庭事務中絕大部分密集型勞動和生兒育女的職責,卻沒有相應的決策權、甚至生育自主權;在生產活動她們同樣付出,卻缺乏相關的技能和知識;在社區管理上,她們更是處於權力的邊緣。而三重角色的關聯性特征更在多個方麵強化著農村婦女的脆弱性,使她們在物質資源的占有、支配方麵,社會支持網絡方麵和態度、觀念上均表現出脆弱的一麵。特別是隨著市場化的發展,婦女的地位更加邊緣化,易損性和不平等化日趨加重。
差異性。在強調農村婦女作為整體的弱勢、邊緣地位的同時,不能拋開其群體內差異性存在的事實。對農村婦女的社會性別分析,既可以從社會結構各部分相互關係的宏觀結構來認識,分析社會角色中規範、期待、義務等強製性因素,也可以從社會過程的微觀狀態去觀察,發現行動者個體在社會角色中學習、領悟等自主性因素。因此,在現實狀態下,農村婦女因受教育程度、經濟狀況、年齡、能力、職業、婚姻、聲望及居住地等因素的不同,使她們在三重角色扮演中存在著或大或小的差別,出現群體內的分化現象。正是這種差異性,影響了人的社會性別的動態理解。
既然社會性別角色不是“概化的他人”,而具有動態的意義,那麼,每一個角色扮演者就會參與到社會性別關係結構化的過程之中。社會角色與社會製度一樣並不是固定不變的,它既有穩定性又有變異性,它是社會關係在一定時間或空間範圍內結構化、模式化的表現,是互動關係中行動者的社會實踐對傳統結構和規範的對話、協商、繼承、妥協或批判。農村婦女在三重角色的扮演中其實也擁有自己特有的優勢資源,這就是常常涉及到的使用性資源,而作為支配方獲得權力也具有轉移性,在不同的時空會發生轉換。農村婦女在再生產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就有可能在特定的狀態下成為再生產過程中權力的擁有者,同樣,在生產和社區管理角色中,她們也可能獲取更多的資源,男性權力的部分轉移實際上已經發生,而農村婦女的地位正隨著權力的轉移而變化。可見,社會性別關係、社會結構是兩性互動的結果。
傳統的社會性別製度是兩性互動的關係模式,社會性別角色是兩性對話的結果。因此,改變傳統的社會性別結構,改善農村婦女的生存狀況就需要從調整社會性別關係的計劃著手。摩塞提出的實用性社會性別利益和戰略性社會性別利益的區分為挑戰不平等的性別結構,有目標地調整不平等的性別關係提供了行動策略與工具。而具有社會性別敏感的性別計劃也在從意識提升、擴大婦女參與、能力建設、製度化建設和可持續發展等多方麵展開了對父權製的批判,賦權理論正成為影響和改善農村婦女社會性別關係的指導性框架,它強調增強婦女自己的力量,這種力量不是統治別人的權力,而是提高婦女自我依靠和內在力量的能力,其定義包括婦女有權利進行生活中的選擇,並通過自己的能力,控製關鍵的物質及非物質性資源,從而對變革的方向施加影響。社會性別視角下的農村婦女目前是處於父權支配下的弱勢地位的社會邊緣人群,但通過由男女兩性共同參與的社會性別計劃的實施,將調整不平等的兩性關係,使農村婦女從被剝奪、依附的關係中解放出來,建構平等的社會性別結構和健全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