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將民主的基本內涵理解為:社會公眾參與公共事務和公共決策;公民權益可以避免政治權威的專製。並在法律的規範內得到維護。如此而言,網上公眾表達將促進民主政治建設是不言而喻的。首先,網絡使用者通過網絡發言討論公共事務,交流有關信息,他們的這種關注和討論為政治精英了解輿情提供直接的管道,並有可能影響到公共決策。其次,網絡交流有助於社會公眾增強權益意識,並為維護自身權益而采取實際行動。前者如溫家寶在2005年中外記者會上表示:“他們(指網民)的許多建議和意見是值得我和我們政府認真考慮的。”後者如“肝膽相照”論壇在維護乙肝病毒攜帶者權益問題上的所作所為。
真正的問題在於,民主需要製度性建設,在當前對網上公眾表達尚且缺乏清晰的管理製度的情況下,其作用的發揮存在很多不確定性:(1)網絡討論的展開狀況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政府的容忍程度和對議題的基本態度。正是基於這個原因,我們認為孫誌剛案和劉湧案的網上討論反映出來的僅僅是極具偶然性的個案,不具有可重複性,也很難說是代表著某種模式。(2)網絡時事討論的影響和作用也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有關方麵的態度和意願。表現出來的是,有的時事討論案例能引起有關方麵的重視並介入,如東北寶馬撞人案;而另外一些案例則呈現出網上討論和現實進程各行其是、並不相幹的狀況,如黃靜案。(3)時事討論如果持續地得不到現實層麵的回應,將出現後續難繼的狀況,最後。往往會不了了之。從短期看,這是話語表達脆弱的地方。但是,從長期看,沉默的聲音有可能被轉換為群體長久的受傷的記憶,它所醞釀的風險也許更為嚴重。(4)牽涉到高層官員的討論、牽涉到麵上的有關政治的話題討論,如腐敗、礦難等,因存在較大的政治風險而使討論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有關社會生活和比較單純的領域政策的討論幾乎沒有禁忌,如有關教育產業化政策的討論。
綜合起來,網上公眾表達和民主政治是一對相互依賴的關係。而從目前階段看,前者的發展更加依賴於後者的發展,而不是相反。民主製度建設為網上表達提供了較為開闊的空間,隻有在這樣的基礎上,網上討論才能產生對現實層麵的作用。
其實,除了這種容易產生轟動性影響的時事討論外,有關政策、製度的持續性討論不太引人注目,但是對於民主製度的建設卻有可能產生更為深遠的影響。隻是,這一種社會討論與政府決策之間的互動過程因為時間長久而更加難以分析。這一類討論如“三農”問題、教育政策等,不是針對單個事件,討論量比較均衡,不會突然增長很多,或者瞬間沉寂。
(二)社會結構
網上交流超地域的特點拓展了人們的交往能力和在交往中的選擇性,“同類相聚”的可能性大大提高。從社會交往的角度來看,網絡傳播的這項特點將對人際關係乃至社區關係產生或多或少的影響。西方的網絡傳播研究者對此有許多實證性研究。例如,美國學者曼台和鮑爾洛基奇2003年在對洛杉磯居民的研究中發現,對於英語使用者來說,互聯網交流是與對公共事務的參與聯係起來的,並且間接增進了居民的社區歸屬感。但是,在一些亞洲人和拉美人的社區,互聯網的使用則產生了似乎互相矛盾的兩重作用,一方麵它有可能促進種族同化的過程,另一方麵卻有可能使那些受過教育、能夠嫻熟地運用互聯網技術的居民脫離其所在社區。
從我國社會變遷的大背景上來考察。網絡傳播更值得關注的是它在社會階層結構分化過程中的意義和作用。社會學者認為,體製改革和現代化帶來的一個必然結果就是社會分化,舊的社會結構解體,新的社會結構成分不斷產生。陸學藝等將當今社會劃分為10個階層:國家和社會管理者、經理人員、私營企業主、專業技術人員、辦事人員、個體工商戶、商業服務業員工、產業工人、農業勞動者和無業失業半失業者。值得注意的是,這種階層分化不僅是職業分化的結果,也包含一些製度性因素導致資源分配差異而帶來的分化。在這個分化過程中,一部分人被納入社會的核心結構體係中,但也有一部分人在脫離原先的軌道後,被甩出主流社會之外,成為社會的邊緣群體或弱勢群體。這些被分化出來的脫離社會核心結構的群體如果長久不能被重新納入社會結構中,就會造成社會結構的斷裂和矛盾,從而醞釀比較大的社會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