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就是這樣說別人的時候都會侃侃而談,一輪到自己頭上就不會那麼泰然處之了。以前項莊總是笑話別人心裏存不住事兒,特別是以前看到那些即將提拔的同事坐臥不安的焦急樣,他總是從心底發出幾分冷笑,還告誡自己,如果將來有朝一日自己得到提拔升遷,絕對要沉得住氣,一定不要搞得象是一副丟魂落魄的那副狼狽相。但真的到了自己麵臨提拔的這一天來到時,項莊也擺脫不了這副俗人相。這幾天項莊就像是熱鍋上的螞蟻,搞得他坐寧不安。他一直在琢磨自己提任商務廳廳長這件事兒,項莊盤算來盤算去,一會兒覺得就憑自己過硬的工作業績和還算不太差的人際關係,前麵幾關應該能夠順利通過吧!何況還有省委組織部洪明部長以及秘書長在自己後麵給撐腰呢!想到這裏他就會擺出一副躊躇滿誌、誌在必得的神態。但回過頭項莊又一想,那可不一定呀!好多比自己牛逼得多的人,不是最終都栽在這個陰溝裏嗎?一想到還有那麼多自己無法把握的不可預知的因素在前麵等著,項莊頓時又覺得無比沮喪。唉!去他媽的,一切聽天由命吧!謀事在人,成事在天。我項莊在選拔提任商務廳廳長這件事兒上也算是盡力了,至於說成與不成,那就看上蒼給不給他項莊這個機會了!這幾天,項莊基本上就是在這種正反、反正兩個結局間來來回回的絞盡腦汁。說是不再想這些亂七八糟的事了,但就是管不住自己的大腦,思想不一會就會又回到這個問題上來。
按照目前工作程序,他們這批幹部的選拔提任工作有可能更高到了第三關,下一步該是要過考察關了。
正廳級幹部的提拔考察是由省委組織部研究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一般應當多於擬任職務人數。考察名單確定以後,就會排除臨時組建等到考察小組進駐被考察人所在的單位,開展無記名投票民主推薦。
這一關裏,也有幾個相應的硬性規定,比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為考察對象:1、群眾公認度不高的;2、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中有被確定為基本稱職以下等次的。3、有跑官、拉票行為的;4、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5、受到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紀處分影響使用的;6、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項莊又逐項對應,上述六項規定,除了第六條,自己都沒啥問題。但這第六條,那是給組織上留的。
別人說了不算賬。
但條件式死的人卻是活的,有些選拔提任工作中走變通,玩花貨的也不少。因此這些都很難說,而且近年來官員提拔時倒在這一關的也是不計其數。遭人舉報的不計其數。
最近幾年,一些幹部提拔在過組織考察關時的舉報,正越發頻繁地進入公眾視野。就是在半年之前,省裏的一個廳局就因為組織考察時,有人舉報暫停了一項幹部人事任命。由於有人實名舉報,某某局的一位副局長王連生被暫停任命為正職。與此同時,針對被提拔人的舉報內容也從網帖傳遞到報端,致使輿論持續發酵。
無獨有偶,項莊還在網上看到象那個山西大同市原副市長靳瑞林,也是在被擬提名為市級正職領導候選人後被宣布違紀違法。在此之前,網絡上關於靳瑞林濫用職權的舉報不斷,但這個靳瑞林都能將其“擺平”。但偏偏在“往上走”的關鍵時刻的這次舉報他無法“擺平”,沒辦法隻好在這個人生仕途的最關鍵時刻重重的跌了一跤。
官員升遷路上的“擬提拔期”,往往也是某些問題官員的“危險期”。對問題官員而言,“擬提拔期”是升遷路上的“事故多發期”,也成了他人眼中的“故事多發期”。官場生態在這一時期的投影,往往頗具戲劇性。
“身邊人”實名舉報的威力“對線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電話,公示期間不予受理。”這句話通常都會出現在各級幹部的任前公示公告上。這就表示,除非是證據確鑿的、且有人願意為之負責的“猛料”,其餘舉報更可能的走向是“酌情處理”。在這段“危險期”內真正對官員產生影響的,正是那些“坐實”的材料。
而“證據”提供者,則是那些與被舉報官員有利害關係、工作或生活上有來往的人手上。曾有舉報人,他們手中握有某官員多年前犯事的材料,但定要等到後者臨上任前放出。在他看來,為避免“帶病提拔”,“擬提拔期”的實名舉報對組織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的意義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