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一哄而上為哪般?(1 / 2)

國家發改委的這位領導還對項莊說:“中央給上海自貿區試驗的時間是3年,3年以後,如果其他地方的自貿區都發展起來,上海自貿區可能就沒有先進性了,它還要不要提升?這些問題應該由中央做好統一部署以後,再根據地方訴求,決定批誰不批誰,批多少,各自試驗什麼。”

“自貿區規劃應有頂層設計。自貿區建設需要一個大的整體方案,明確說布局是什麼,區內法律如何運作,包括特殊情況和統一適用標準都要設立進去,也包括時間表。因此,需要把十八大關於改革開放新高地的說法解讀清楚,根據這個和十八屆三中全會決議的文件,製定一個整體的自貿區方案。有了自貿區整體方案之後,批複誰、如何批,這些問題都迎刃而解。”

“但從許多省份的政府工作報告看,基本上是三四個省份搶一個自貿區,並且方案相似,比如廣東、廣西、雲南都要借東盟這個優勢,新疆、寧夏、陝西要對接東亞,福建、江蘇、江西爭著要對接上海自貿區。有競爭是好事。我覺得國務院可能還是會選擇一些具備條件的地方去推進。如果全國絕大部分省份都具備了這個條件,那就把自貿區當做開放和改革的政策去實施就好了。”

“但自貿區的全稱叫自由貿易試驗區,還在試驗階段,說明還不具備全國一起推的條件。所以在選擇試點的時候,要選那些真正具備條件的。從有的地方的政府工作報告,我們也能看出來,說的是一回事,但離真正建立自由貿易區還有距離。它能不能吸引投資者?在口岸、人才、經濟體量、輻射的市場範圍等方麵,具備多大的優勢?”

“從有的地方的政府工作報告,我們能看出來,說的是一回事,但離真正建立自由貿易區還有距離。所以,國務院應該確立一個申請自貿區的基本標準,包括市場腹地、進出口規模等,這是一個標準方向的問題。”

“設立自貿區意在破舊立新,因此‘拚政績、要政策’或者‘排隊占位’的老路子或投機心理,顯然是‘搭錯了車’。”

“據不完全統計,在2014年各地方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寫到要申報自貿區的有20多個,這還不包括廣西憑祥沿邊自貿區,長沙文化創意自由貿易區國家試點等。然而,與地方的熱情高漲相比,中央的態度一直較為謹慎。此次叫停,更是讓第二家自貿區的審批在短期內難見下文。”

越來越長的自貿區申報名單,很容易使人聯想起上世紀90年代初興起的“開發區熱”。借著鄧小平南方講話的熱潮,自1992年開始,在短短幾年時間裏,各地興辦的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合作區、出口加工區、外商工業區、貿易保稅區、金融貿易區等區域經濟開發模式大量湧現。統計,至上世紀90年代末期,全國除由國家部、委、辦批準的開發區達近200個之外,各省、市、縣批準的開發區數目高達6000餘個。盡管大部分開發區在改革開放中發揮了巨大的正麵帶動作用,但也有相當一部分條件不成熟的開發區匆匆上馬,結果留下了不少至今都難以解決的後遺症。

更高標準的自貿區,顯然不能再一哄而上、重蹈覆轍。“高層一再強調,要把防控風險作為重要底線,要在建設自貿區全過程都掌控好風險,努力排除一切可能和潛在的風險因素,這說明自貿區的試驗是有很大風險的。”高風險意味著高標準,全國來看,當前真正能夠符合“試驗田”標準的地方屈指可數。如果違背經濟規律地盲目建設,後果可想而知。

“盡管並沒有明確規定,但外界對於‘若幹’通常理解為不超過十個。”中央對上海自貿區的建設試驗有其獨特的定位和戰略考慮,三中全會文件表述得十分清楚,即在推進現有試點的基礎上,選擇若幹具備條件的地方發展園區或港區,所以應正確理解條件是什麼。“

”首先應具備一定規模的國際貿易、服務貿易、投資領域的發展條件,才能考慮建立自貿區,所以各地不應盲目攀比,“未來新的自貿區應該對周邊經濟發展有帶動作用,如果自貿區建起來後,隻對本地有好處,經驗不能複製,那麼,它的試驗價值就大打折扣了。”

“不僅如此,從以往的教訓來看,如果自貿區項目過多,就會加劇競爭。而在壓力之下,各地往往會本能地加大政策優惠力度,形成“政策窪地”,從而將製度創新這一自貿區設立的初衷拋之腦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