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資產減值資產減值(1)(1 / 3)

第一節資產減值概述

一、資產減值的含義及適用範圍

資產減值是指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麵價值。

資產減值定義中所指的資產,除特別規定外,包括單項資產和資產組。不包括存貨、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消耗性生物資產、建造合同形成的資產、遞延所得稅資產、融資租賃中出租人未擔保餘值、金融資產,以及未探明石油天然氣礦區權益,而主要是指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在建工程等。

二、可能發生減值資產的認定

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判斷資產是否存在可能發生減值的跡象,因企業合並所形成的商譽和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無論是否存在減值跡象,每年都應當進行減值測試。

存在下列跡象的,表明資產可能發生了減值:

(1)資產的市價當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顯高於因時間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預計的下跌。

(2)企業經營所處的經濟、技術或者法律等環境,以及資產所處的市場在當期或者將在近期發生重大變化,從而對企業產生不利影響。

(3)市場利率或者其他市場投資報酬率在當期已經提高,從而影響企業計算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折現率,導致資產可收回金額大幅度降低。

判斷資產是否減值主要是比較資產的賬麵價值是否高於資產可收回金額,如果運用未來現金流量值來計算資產可收回金額,則資產的未來現金流量與折現率將影響資產的可收回金額。如果以同期市場利率等作為計算資產可收回金額的折現率,則同期市場利率等的提高將降低資產的可收回金額。如同期市場利率大幅度提高,則表明以此計算的資產可收回金額將大幅度降低,從而表明資產有可能發生減值。

(4)有證據表明資產已經陳舊過時或者實體已經損壞。資產陳舊過時或者發生實體損壞,將大大影響資產的生產能力,如生產出大量不合格產品等,從而降低資產產生未來經濟利益的能力,進而表明其可收回金額將降低,此時,資產就有可能發生了減值。

新編財務會計從入門到精通第八章資產減值(5)資產已經或者將被閑置、終止使用或者計劃提前處置。資產已經或者被閑置、終止使用或者計劃提前處置,表明資產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影響,進而表明其可收回金額有可能降低,此時,資產就有可能發生了減值。

(6)企業內部報告的證據表明資產的經濟績效已經低於或者將低於預期,如資產所創造的淨現金流量或者實現的營業利潤(或者虧損)遠遠低於(或者高於)預計金額等。這種情況表明資產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能力已經大幅度下降,導致其可收回金額有可能低於賬麵價值,因此發生減值。

(7)其他表明資產可能已經發生減值的跡象。

第二節資產可收回金額

一、資產可收回金額的計量

資產存在減值跡象的,應當估計其可收回金額。可收回金額應當根據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較高者確定。處置費用包括與資產處置有關的法律費用、相關稅費、搬運費以及為使資產達到可銷售狀態所發生的直接費用等。

二、估計資產可收回金額的要求

在估計資產的可收回金額時,應當遵循重要性要求。具體包括:以前報告期間的計算結果表明,資產可收回金額顯著高於其賬麵價值,之後又沒有發生消除這一差異的交易或事項的,資產負債表日可以不重新估計該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以前報告期間的計算與分析表明,資產可收回金額相對於某種減值跡象不敏感,在本報告期又發生了減值跡象的,可以不因減值跡象的出現而重新估計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例如,當期市場利率或市場投資報酬率上升,對計算資產未來現金流量現值采用的折現率影響不大的,可以不重新估計資產的可收回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