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所有者權益(3)(1 / 3)

3.存貨或自用房地產轉換為投資性房地產

企業將作為存貨的房地產轉換為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時,應當按該項房地產在轉換日的公允價值,借記“投資性房地產(成本)”科目,原已計提跌價準備的,借記“存貨跌價準備”科目,按其賬麵餘額,貸記“開發產品”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轉換日的公允價值小於賬麵價值)或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轉換日的公允價值大於賬麵價值)。

企業將自用的建築物等轉換為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時,應當按該項房地產在轉換日的公允價值,借記“投資性房地產(成本)”科目,原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借記“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已計提的累計折舊等,借記“累計折舊”等科目,按其賬麵餘額,貸記“固定資產”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轉換日的公允價值小於賬麵價值)或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轉換日的公允價值大於賬麵價值)。

待處置投資性房地產時,應將該項投資性房地產在轉換日計入資本公積的部分轉入當期的其他業務收入,即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

資產負債表日,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應按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麵餘額的差額,借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對於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損失,應按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麵餘額的差額,作相反的會計分錄。待該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處置時,應將原計入資本公積的部分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5.金融資產的重分類

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為采用成本或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應將重分類日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或賬麵價值作為其成本或攤餘成本,對於原計入資本公積的相關金額,應分別按不同情況進行處理:該金融資產有固定到期日的,應在該項金融資產的剩餘期限內,在資產負債表日,按采用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攤銷金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該金融資產沒有固定到期日的,與該金融資產相關、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或損失,應當仍然記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在該金融資產被處置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即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並以公允價值進行後續計量,應在重分類日按其公允價值,借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按其賬麵餘額,貸記“持有至到期投資”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在該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或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按照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應當以公允價值計量,但以前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企業應當在其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時改按公允價值計量,將相關賬麵價值與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記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在其發生減值或終止確認時將上述差額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6.收購本企業股票方式減資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收購本企業股票方式減資的,按注銷股票的麵值總額減少股本,購回股票支付的價款超過麵值總額的部分,應依次衝減資本公積和留存收益,借記“股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科目;購回股票支付的價款低於麵值總額的,應按股票麵值總額,借記“股本”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