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羅德裏格斯身材壯實,那麼,瘋狗則是魁梧,他個子高達兩米,一身盔甲,嚴絲合縫,除了眼睛、嘴,以及一雙手,身體其他部位都被盔甲嚴嚴實實包住。
瘋狗走到廣場中央,他的頭轉向一側,雙眼射出淩厲陰鷙的目光,頓時,人群啞然無聲。
“來吧,不自量力的雜種!”
瘋狗手中長矛橫掃半空,隻聽空氣都在震動。
羅德裏格斯抽劍,微低頭,弓背,雙腳交叉著步子,繞他走了半圈。
“你就這點出息,窩囊廢!”
說罷,瘋狗衝向羅德裏格斯。
瘋狗個頭大,身體卻非常靈活,他一個猛衝,三五步就到了羅德裏格斯麵前,長矛直指他的肚腹。
“哐”一聲,羅德裏格斯的劍接住了瘋狗的長矛。
瘋狗足足比他高出一個頭,即使羅德裏格斯接住了他的長矛,但瘋狗氣勢逼人,眼看,他握劍的雙手越發彎曲,他的雙手抖得厲害,瘋狗繼續往下壓。
矛尖離他的頭頂不過一根手指寬,羅德裏格斯憋住氣,雙腿發力,手臂一舉,竟推開了瘋狗的長矛。
當即,有人叫好。
“宰了瘋狗!”
瘋狗的長矛緊追羅德裏格斯不放,就像追著一個小豬仔,長矛每次插向羅德裏格斯,不是劃破他的手臂,就是刺爛他的衣服,仿佛在戲弄他,但長矛與羅德裏格斯擦身而過,狠狠插入廣場地麵石板時,每次都能戳出一個洞來!
沒有人懷疑,瘋狗是在逗他玩。
雖然,羅德裏格斯一直都在逃、躲,可他能在瘋狗長矛下,跑那麼久,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可見,他確實也有幾分本事。
羅德裏格斯的這種躲避行為,更多人認為可恥。
一時間,瘋狗跟羅德裏格斯的決鬥,僵持不下。
葉輕正觀察兩人的決鬥,她不得不承認,瘋狗確實非常強悍!
他的力量、他的速度、他的反應力、他的靈敏度,不低於一般妖者八百年的素質,瘋狗的實力,高於羅德裏格斯!
羅德裏格斯情況不妙。
她看一眼胡影楓,他搖頭,示意她不用著急。
她又把視線投回廣場。
“天呐……”
身旁的女人驚呼一聲,葉輕見羅德裏格斯小腿被割破,鮮血直流,染了一地。
有人早猜出這場決鬥的勝負,他們一邊觀戰,一邊說著各自知道的事情,他們的對話落到葉輕耳裏。
“瘋狗不是國王的侍衛?什麼時候效忠於卡瓦耶羅家族?”
“瘋狗本來就是卡瓦耶羅家族的人。”
一個人小聲問道:“卡瓦耶羅家族為什麼非要那個男人難看?”
“噢!你還不知道那個男人是誰?他是羅德裏格斯·羅德裏格·羅薩斯,他就是羅德裏格的兒子,三十年多前,羅德裏格是艾賓斯第一武士,他還打敗了所有周圍慕名而來的武士,國王請他帶人出海,消滅了兩個海盜團,金幣、美酒、女人、鮮花無不圍繞著他,還有人為他寫了一首歌!”
“從老鼠窩裏出來的羅德裏格,當時是所有窮人、奴隸心目中的偶像,直到他去了迷失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