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闖回到家中,闖爸正在“研究”《中國近代史》,見到兒子回來了,忙關心地問:“兒子呀,過來,陪爸爸說會話。”闖爸的舉動跟闖媽一樣,似乎沒有發生過什麼事一樣。
“魯迅的一本書叫什麼《大叫》是什麼時候寫的?”闖爸翻開一本《中國近代著名作家生平》,翻了半天都沒有找到自己的夢中人——魯迅。闖爸從小以魯迅為榜樣,卻從沒有看過魯迅的書,上大學時讀了一句話——不在沉默中滅亡,就在沉默中爆發,認為此話是放屁時憋出的屎,毫無道理,有道理也是臭的,他還在此話旁邊寫上一段評語:沉默是金,一個民族沉默了就代表著這個民族是金子,是金子就一定會發光。
寫完之後才看到句解中的“魯迅”二字,大嚇一跳,自己反駁先人,乃大逆之為。於是,趕緊把寫的那行字塗上濃濃的墨水。此後,闖爸要發揚魯迅精神,至今,還不知魯迅寫雜文厲害。
“是《呐喊》,好像是一百多年前寫的吧。”何闖糾正。何闖對闖爸的榜樣觀很質疑,認為爸爸的崇拜隻是嘴上說說,心裏絲毫不崇拜。
“對、對對,是《呐喊》,不知道當年他是怎麼喊的,你幫我找找。”闖爸從“大叫”中醒悟過來,把《中國近代著名作家生平》一書遞給兒子。
何闖接過書,一下就翻到了介紹魯迅的一頁,這本書他早已翻爛了,第一頁就是介紹魯迅,先趨自然要敢為人先。闖爸戴上老花鏡,捧著書,比小學生看漫畫還認真。看到中間部分時,闖爸大叫一聲。“好一顆樹人,說的太對了,太對了。”何闖嚇了一跳,以為爸爸神經失常,以前闖爸看書時經常會這樣,闖爸說這是一個文人最基本的素養,看到精彩的文字,大叫一聲,就好比一色狼看到鄰家漂亮女人洗澡一樣。當然,把闖爸比作色狼僅僅是何闖暗自的想法,闖爸一生傳統,傳統一生,從來不會教兒子“色”等方麵的知識,就連僅僅與色有“色狼”關係的“狼”字也被闖爸視為“禁讀物”。
“周樹人呀周樹人,吾此生不能與君同在,此乃人生一件痛事啊!”闖爸合上書,感歎的情緒比林黛玉還傷感好幾十倍。“爸,如果你和他同在,你就不會娶我媽了,也就沒有我了。”何闖說了一句。闖爸認為此話甚有道理,有佛家“緣”的哲理。
緣紛就是得到了這個女人得不到那個女人!這是闖爸年輕時的人生格言。當年,他與單位的一城市女子相識,闖爸對那女子深情不假,那女子對闖爸也頗有好感,因為還處在那個還沒有消除“門當戶對,父母作媒”的觀念,兩人都未敢從“相識”發展到“相好”,兩人也隻能你一眼我一笑地眉目傳情。
上班時,眉目傳情危險至極,稍不甚,被領導發現或有多事者舉報,後果不堪設想,兩人也隻好等到下班後再眉來眼去了,但走在街上又害怕碰到熟人,兩人在愛與痛的邊沿停滯不前。正在此時,闖媽從失戀的痛的邊沿地帶散步,巧遇闖爸,並對闖爸感覺很優秀,因為那時闖爸戴著眼鏡,那時,眼鏡就是一個人品學優秀的象征。不過,這個時代裏,眼鏡大多是用來裝飾眼睛的,可見一種物品有其時代精神的精華之所在。闖媽對闖爸一見鍾情,決定此生不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