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總見別人說,失戀的感覺,就是覺得每一首情歌說的都是自己,如今深有體會。似乎每一首情歌的某一句歌詞都能讓我想起我與秀靈在一起的某一個場景,每聽一次,整個人就清醒一次,沒有絲毫睡意,這種狀態用來讀書再適合不過了。
我很慶幸我不拖遝的個性,說到讀書每一個人都覺得煩,我也更不可能例外,但我不喜歡炮嘴。
說來說去愛睡覺是我最大的毛病,天大地大,睡覺最大。不過也很快就被我戒了,每天晚上不到淩晨一點不睡覺,要是困了就聽情歌,提神醒腦。若困到實在不行,就洗個冷水臉再站著看書,因此我也曾站著睡著過,某天夜裏當整個人往後倒下時下意識地用腳撐住,清醒過來之後才意識到自己站著睡著了,真是太高估自己啦!
可是讓自己忙碌起來同樣改變不了什麼。縱然每次與秀靈相遇彼此都把對方當陌生人,可每一次遇見都覺得不好受。那個每天清晨秀靈都會出現的路口,像是有著魔力,每一次經過我都會呆呆地望著,即使什麼都沒有,我還是想再看看它。那家和秀靈一起去過的粿汁店,偶爾我還會去,但絕不和別人一起去,就像是紀念,也算是守護著秀靈特別的擁有。某天,在超市看見刻有“短發女孩的笑臉”圖案的巧克力,我買了幾塊回家,等到快化了就重新買,就像護身符一樣放在書包裏。
而那隻房間角落裏的布偶,也該有它的去處。起初我想過把它扔了,後來覺得不好,挺傷人了。不然送人好了,可是喜歡布偶的一定是女生,又顯得曖昧。在糾結了很久之後,我覺得,或許該還給它的主人,它不是一直都在等著呢嗎?
不過是兩個月的時間,在除了吃喝拉撒睡以外隻有讀書的單調日子裏,時間一轉既瞬。
秀靈生日的那天到了,那天又輪到她值日,倒黴卻也挺幸運的,這樣她就又是一個人回家了。
可當秀靈騎著單車離開學校時,卻遇見了同學,我隻好遠遠地跟在後麵。
終於到了接近秀靈家的一個分岔路口,路上隻剩下秀靈一個人,我跟了上去,也想著我該怎麼開口。
“吃糖嗎?”我輕聲問秀靈,平時書包裝著巧克力和棒棒糖總歸還是能派上用場。
秀靈轉身看見是我,雖然平時遇見了不打招呼,但秀靈的樣子像是一點也不感到驚訝。
“不用了。”秀靈說。
即使如此,我還是將書包翻到身前,拉開拉鏈拿巧克力,路不是很好走,一個釀蹌,我差點摔倒。
“你小心點!”秀靈說。
“沒關係。”我說,一邊將一塊“短發女孩”的巧克力遞給秀靈。
秀靈沒說什麼,接下了。
眼看著秀靈就快到家了,我說:“阿秀,晚上八點出來一下,我在你家巷末等你。”
秀靈靜靜的不出聲。
我重複著說:“就是我們那天晚上一起出去時相遇那裏,我八點會在那裏等你。”
秀靈家也到了,我該走了。
“那我先走了。”我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