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章 相見恨晚(2)(1 / 1)

同理而論,若然沒有母親時刻的詛咒,他早就忘記自己還有一個忘恩負義狗頭狼心的父親。

那個男人的麵目他早就忘記。唯一忘記不掉的,是他喪盡天良的罪行。

他曾是廣東窮苦仔,流落香港遇到她,於是,千顏萬顏討歡,加上一張還算俊俏的臉,她於是幫定他。青春全部奉上,生了他,未討得名份,卻被他拋棄,她窮到分文未有,沒有錢給他買奶水,哭著去求他,誰知他臉麵一暗,逐她於冰冷間,她抱著他,哭到無淚無欲妄圖舍棄生命以謝此恨,最後卻是新人不忍,趁著夜深丟了一些碎錢給母子。她十幾年一直在重複那句話,那個女子,煙視媚行,有幹淨蒼涼的手,夾著煙,身段美好,給了她一些錢,轉身的時候遲疑地回頭看了她,再看她,歎了口氣,眼睛裏有淚。於是,她不再恨她。

愛恨情愁裏,女子永遠不要嫉恨女子。都是男人作的孽。母親恨恨地說。

眼眶裏布滿凶刀,隻恨不能一刀刺死負心人。

街坊四鄰救濟完畢,他成功活到八歲,她再次遇到一個男人,竟然神奇地,又是寧姓,一樣俊美,北方人,於是她再次,在眾多祝福聲裏跟他到了北京,陌生嶄新的城,從此改變了人生。

也改變了他的。

他在這些年她的愛恨情愁裏,充當了一個永遠忠實的聽眾,她在夜深的時候,總會嘮叨起那些往事,他判定她對那個男人的仇恨,已經畢生難平。

恨一個人,需要付出的力氣,永遠比愛一個人要大,他不寒而栗。他寧願,不愛也不恨,因為他在過小的時候,就因為承載著過多的愛恨的符號,而熱情未生便被淹滅。

他懼怕女子。世上一切的生獸猛禽,皆敵不過一個充滿仇恨的女子的一句詛咒。

他不要背負詛咒沉淪,於是他寧願,這樣多年,孤身獨影,他身邊唯一的女人,便是越老越仇恨的母親。——忘記說一句,第二個寧生,跟第一個相仿,遇到新人,拋棄舊人,唯一不同的是,他留了一些錢給他們母子,畢竟,北方人,說到底還是比那些土著南方仔有些良心,他們受的教育是,先做人後為事。而過多的南方人,從小就被告之,無有錢不如死。於是,現實和感性麵前,人格血拚後,感情退後,她自有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