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了一些興趣,因為,按照常規橋段,第一次女孩的出現,他們之間應該有一些對白,至少女孩應該說一些活潑的話,比如說——這首歌我好喜歡……才會有所謂故事的發生,而第二次的遇到,她應該繼續活潑地說,咦,是你,好巧合。
然而,什麼都沒有。
1997年,北京,再遇。
舊金山待了一年後,那個課程念完,我要回北京。
在機場等候的時候,我突然想起狄菲。她是我在舊金山唯一掛念的人。
臨走的那些日子,我經常會在我們曾經遇到過的CD店和餐館附近徘徊。我始終覺得我們有緣分,有緣分一定會遇到。
可是,直到我離開舊金山,都再沒有見過她。
我更加好奇,忍不住打斷他說,每天都會遇到很多人。何以隻兩次意外見麵的她,會給你如此深刻的記憶?
路小亞說,有的人,每天見麵,都不見得熟悉,有的人,人海裏一擦肩,就有了感激。
我喝了一口酒,忍不住再次打量這個沉在記憶裏閃爍起來的男人,大學之後,我就再沒有見過如此感性的人,能夠為一個眼神或者一次偶遇而墜入情網,他的記憶惹惱了我的記憶,為什麼我的腦海裏一片空白,為什麼大學畢業之後,我的生活竟是一片空白。我沮喪起來。在這個城市,我是一個著名漫畫家,擅長描繪都市愛故事,每天有不同的讀者將自己的感動回饋於我,我也不是不沾沾自喜,可是我自己,卻如此蒼白,這真是遺憾。
路小亞看到了我的沮喪,他點了根煙,是萬寶路。我曾經畫過一個男子。他經常穿著灰色的襯衣,口袋裏總是裝著一包萬寶路。
再一次見到狄菲,是97年夏天。我在西單地鐵站看到她。
當時我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度我以為我永遠不會再見到她了。更何況是在北京。
我以為是自己的幻覺。可是,她真的如第一次一樣出現在我麵前了。我一定是一副瞠目結舌的蠢笨樣子,狄菲有一種神奇的魔力,令我一看到她,就會變成一個拙手拙腳的蠢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