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順管理體製,調整加強領導班子,是保證教育事業健康有序發展的根本。為擺脫“文化大革”造成的混亂,理順管理體製,成為撥亂反正的一項重要內容。1977年11月,根據中央指示精神,省委決定從本年底開始,各大、中、小學的工人宣傳隊陸續撤出學校。同年11月召開了蘭州地區高等學校黨委負責人會議,討論貫徹落實省委的部署,工宣隊、貧管會從各級各類學校中陸續撤出。與此同時,根據中央和省委指示精神,甘肅師範大學黨委決定,撤銷學校革命委員會,實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分工負責製;撤銷各係、館及所屬中、小學革命委員會或革命領導小組,實行黨總支或直屬黨支部領導下的係主任、館長、校長分工負責製;撤銷學校政治部,恢複黨委組織部(兼統戰工作)、宣傳部,武裝部;撤銷學校訓練部,恢複教務處;撤銷校務部,恢複總務處;同時,恢複人事處。從1978年開始,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陸續撤銷革命委員會,實行黨委(總支、支部)領導下的校長分工負責製。1979年,省委任命了一批高等學校領導幹部,還在通知中明確指出,高等學校實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分工負責製,原校(院)革委會正副主任、常委、委員職務即行消失。之後,根據中央對幹部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和專業化的要求,各級各類學校領導班子都經過了多次調整,主要要求是把年富力強,工作上有經驗、有幹勁、有成績,比較內行的人吸收到領導班子來。這樣調整以後,改變了領導班子中一般行政人員多,專業人員少,老年人多,年輕幹部少的狀況,在“四化”程度上有明顯提高。
為理順高等學校管理體製,1978年2月,省委發出《關於改變省屬高等院校管理體製的通知》。省屬院校實行省委、省政府領導下由業務部門分工管理的領導管理體製,即主管業務部門管理發展規劃、培養目標、專業設置、教學計劃、科研規劃、人事調動、財務基建和物資供應等項工作,省教育行政部門對各校進行綜合管理。學校內部,實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分工負責製。內部機構方麵,黨委係統設組織部、宣傳部、武裝部;行政係統設教務處、總務處、人事處等。
在中小學管理體製方麵,1977年4月,將各中小學教師的管理權移交給同級教育行政部門,中小學校內部,實行黨支部領導下的校長分工負責製。機構設置方麵,中學設教導處和總務處,小學設教導主任和總務主任。關於重點小學的管理體製,1978年確定重點中小學分別由各地(州、市)縣(市、區)教育局、有關辦學單位和省教育局雙重領導,除個別學校以省府領導為主外,其他學校都由地、縣和辦學單位領導。1980年,根據省委關於分級辦學分級管理的要求,確定中小學的教育業務工作由地(市)、縣教育部門主管,既管業務也管幹部、管思想。地、縣、黨組織對教育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具體工作由地、縣委宣傳部分管。1984年起,蘭州市七裏河區率先實行“鄉管校”改革試點,隨後各區、縣相繼進行管理體製改革。1987年,市委、市政府召開深化農村教育體製改革會議,製定《蘭州市農村教育分級管理暫行辦法》,全麵推行“地方負責,分級管理”的教育管理體製。由於初步理順了管理體製,使蘭州教育事業走上有秩序穩定發展的道路。
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高學生基本素質,是基礎教育事業發展的基本目標。1980年後,蘭州市貫徹教育為主,德育為首,五育和諧發展的工作方針,在調整教育結構,建立正常教學秩序的基礎上,健全充實教育科研機構,運用現代教育理論,加強現代教育教學研究,改革教學內容和方法,使學生在德智體幾方麵都得到發展。主要采取以下幾方麵措施:一是以加強“雙基”(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發展智能為目標,研究教材教法,在30所中學、近百所小學開展教學改革試驗。二是建立蘭州電視教育中心、縣區電教館和學校電教室,擴充電教設備,運用現代教學手段,開展電化教育。三是開展課外活動,發展學生個性特長。各校普遍建立各種學科、科技和文體活動小組,因材施教,益智增能,培養學生良好的道德情操和科學素質。四是發展校外教育,優化育人環境。在城區增設校外教育專業機構,中小學普遍建立家長委員會或家長學校,向家長傳授科學育人的知識和方法。五是建立督導製度,加強教育評估。1986年起,市教育局、各縣區相繼成立督導室,並擬定中小學教育督導評估方案和評價等級標準,全麵提高教育質量。經過不懈努力,全市中小學生的思想品德、文化科學素質,有了改善和提高。1990年,有1173名學生被評為市級“三好學生”,663名學生被評為“優秀學生幹部”;小學畢業生合格率達94%,中學生參加全國數學、物理、化學競賽有61人獲全國獎,71人獲省級獎,高考成績高於全省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