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觀十八年,太宗以高麗莫離支賊殺其主,殘虐其下,議將討之。諫議大夫褚遂良進曰:“陛下兵機神算,人莫能知。昔隋末亂離,克平寇難,及北狄侵邊,西蕃失禮,陛下欲命將擊之,群臣莫不苦諫,唯陛下明略獨斷,卒並誅夷。”
——《貞觀政要·征伐第三十五》
老子說,將欲奪之,必固與之。西方也有句話叫做,上帝想毀滅一個人,必先讓他瘋狂。毛澤東在《中國革命戰爭的戰略問題》中闡述得很精辟:“常有這樣的情形,就是隻有喪失,才能不喪失,這是‘將欲取之,必先與之’的原則。”兵道與管理本來相通,精於管理者,自應懂得點兵道才是。
唐高祖時,東突厥經常入寇。624年,頡利、突利二可汗率全國兵力深入到幽州,唐太宗率兵抵禦,多寡懸殊,唐將士驚懼,不敢接戰。唐太宗親率一百騎出戰,在陣上離間頡利、突利二人,使自相疑忌。頡利要戰,突利不從。頡利使突利到唐營講和,突利與唐太宗私結為兄弟,突厥開始趨於分裂。
626年,唐太宗剛即位,頡利率大兵進到渭水便橋北,離長安隻有四十裏路程。唐太宗態度鎮靜,率兵到便橋南,隔渭水與突厥對陣。頡利望見唐軍容齊整,知道有備,不敢輕率出戰,要求講和。唐太宗允許講和,在便橋上與頡利會盟。頡利取得大批金帛,心滿意足地引兵退去。唐太宗對群臣說,我不打突厥,反送給金帛,為的讓他們驕惰,以便一舉消滅,所謂“將欲取之,必先與之”,就是這個意思。突厥利在掠擄,中國專靠防守是不能阻止掠擄的,唐太宗決心消滅突厥,這確是唯一可行的自衛法。
唐太宗每天引十二衛小將和士兵數百人,到顯德殿前練習射術,告訴他們說,外國入寇,本是常事,可怕的是人主安逸忘戰,寇來束手無策。現在我不讓你們掘池築花園,專教你們學弓箭,平時我做你們的教師,戰時我做你們的將帥,這樣,中國也許得到平安。唐太宗親自考試諸衛習射人的技藝,好技藝得獎賞,諸衛的長官也得上等考(成績)。在唐太宗與諸衛長官督促下,幾年間,諸衛府兵都成了精銳。
唐太宗是善於用兵的軍事家,他在內戰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一看敵陣,就知道敵陣的弱處所在,他常將自己的弱兵擋敵方的強兵,用自己的強兵克敵方的弱兵。己方弱兵受敵強兵壓迫,後退不過數百步,己方強兵已經突破敵弱兵陣地,進入陣地後,再返回攻擊敵兵的背後,敵兵前後被擊,無不潰敗。他的部將李靖、李績等人,都是百勝名將,諸衛兵又都是精銳,滅突厥的力量具備了。
突厥方麵恰恰相反。其連年災害,牲畜多死,民眾饑寒,頡利搜刮殘酷,頡利與突厥人首先不和。627年,頡利令突利攻附屬諸部—薛延陀、回紇、拔野左,反倒被擊敗。頡利處罰突利,突利怨恨,頡利與突利又不和。628年,突利請求入朝,唐太宗又封薛延陀為真珠毗伽可汗,這又使在漠北建立了與突厥為敵的大國了。
諸事具備,629年,唐太宗任命李靖、李績、蔡紹、李連宗、衛孝節、薛萬徹各為行軍總管,分六路出擊,兵力共十餘萬人,統受李靖指揮。突利可汗入朝,頡利愈益孤立,630年,唐軍大敗突厥軍,捕獲頡利可汗,東厥殘部有些投薛延陀,有些逃西域,降唐及被俘虜男女數十萬人,突厥滅亡了。
630年,西方君長到宮門前稱唐太宗為天可汗。此後唐朝皇帝對西北諸族用天可汗名義發號施令。因此,唐北邊數十年無大戰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