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皇宮舉行的授勳儀式十分隆重,對服裝有嚴格的要求。在接受最高元首或蘇丹授勳授銜時,參加儀式人員忌穿黃色的衣服,包括女士。
因為在這種場合中隻有元首或蘇丹才能穿黃色的衣服。
對於被授封的人員,在服裝上有統一的要求,凡是被授封太平局紳、拿督以上較高級的勳銜的人士,須穿統一製作的白色禮服,款式為製服式,有肩章等服飾,並且頭戴黑色、中間鑲有金邊的宋穀帽;女士則穿花色的馬來式衣裙。那些被授封各種勳章、獎章的人則穿深色的套裝西服。若有人衣著打扮不符合要求,則不準進入皇宮參加儀式。
此外,新蘇丹繼位登基,同樣要舉行隆重的加冕慶典儀式,在慶祝儀式上要宣讀登記文告,鳴21響禮炮,出席者要高呼三遍“吾皇萬歲”。
新蘇丹要在登基喜慶之時,冊封皇室成員和賜封州內有功人士。屆時州界內懸掛皇室旗幟,以示慶祝。
國家元首輪流當
馬來西亞沒有統一的世襲君主,由9個州的世襲蘇丹與馬六甲、檳榔嶼、沙巴及沙撈越4個州的馬來州長組成一個“統治者會議”來實施集體君主的權利。國家最高元首由統治者會議秘密選舉產生,每5年輪換一次人選。
統治者會議中9個州的世襲蘇丹有資格成為最高元首的候選人並擁有選舉資格。由於聯邦憲法中規定,國家的最高元首每屆任期隻有5年且不能連任,因此每位蘇丹隻要能堅守在蘇丹的位置上,就都有擔任最高元首的機會。由此看來,馬來西亞最高元首的寶座是由9位蘇丹輪流來坐的。
統治者會議秘密協商,擬定名單確定各州蘇丹具體如何輪流出任國家的最高元首。名單中9位蘇丹的排名順序是根據他們的年齡、資曆等來定的。當要推選新的最高元首時,首先要考慮名單中排名榜首的蘇丹。當這份名單中所有的馬來蘇丹都輪流出任過最高元首之後,就要擬定下一份排名表。
由9位蘇丹和4位馬來州長組成的統治者會議的成員,是青一色的馬來最高統治者,因而代表了馬來西亞民族的最高利益。統治者除了秘密投票選舉產生每任最高元首之外,還有很多其他權力,如:對國家憲法和全國性伊斯蘭教宗教問題有最後的決定權;對影響國家政策及有關馬來族、沙巴和沙撈越土著民族的特殊地位等問題進行審議;凡涉及有關統治者特殊地位的法律,未經統治者會議同意,不得通過。
統治者會議在選出一位最高元首以後,同時還要選出一位副的最高元首。這位副最高元首也必須由世襲蘇丹擔任。一般情況下,副最高元首是下一任最高元首。其任期同樣是5年。副最高元首的職權是:在最高元首15天以上不能親自處理國務時,可以代行最高元首的權力;如遇到最高元首任滿或不幸逝世等特殊情況時,副最高元首可以代行最高元首的權力,但不能直接繼任最高元首職位。
最高元首的權力
馬來西亞國家元首作為國家的最高統治者,除了擁有以上權力外,還規定,元首後,即最高元首的夫人為國家第二號人物,同最高元首一起參與處理國家事務;最高元首根據議會和內閣的意見簽署國家每一項法令;任命內閣總理;根據總理的推薦和法律程序,最高元首任命聯邦法院院長和最高法官;若最高元首與總理持不同意見,最高元首有權宣布解散議會;馬六甲、檳榔嶼、沙巴及沙撈越4個州的馬來州長由最高元首任命,任期為4年。
州元首的任期若須延長,須由最高元首批準,並頒發延長委任狀,方可延長;最高元首可以賜封敦、丹斯裏、拿督、國家英雄及其他勳銜的榮譽稱號。
現任最高元首都居住在首都吉隆坡國家皇宮裏。重大的正式活動,如慶典和宴會等,都會在皇宮裏舉行。
在最高元首誕辰日和馬來西亞人最隆重的節日——開齋節期間,國家皇宮有時會免費對國內外人士開放。此時,人們可以自由出入,盡情遊覽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