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呦,還有封信呢!”強子奪過信封,小跑兩步走到向陽處,將信封對著太陽舉過頭頂,眯著眼睛往裏看,然後揉著眼睛道:“不行不行,看不清楚。”“你這不是廢話嗎,以為自己是葫蘆娃老二啊!”我笑罵道。
“你他媽才老二呢!”強子無力的反駁道,雙手不停,已經準備對信封下黑手了。“等等!”我急忙奪過信封,愛惜的將它抹平撚展,“小心點兒,把信紙一塊兒撕了咋辦?”強子不解道:“用膠帶粘起來不就行了?”“行了,還是我來吧。”找不出什麼合適的理由給強子,我隻好含混過去。
正如強子所言,換做平時,我肯定也會簡單粗暴的撕開信封,但今天不知怎麼的,我毫不在意強子那鄙視中帶著譏笑的表情,特意找來一把剪刀沿著密封處小心翼翼的慢慢剪開,生怕把裏麵的信紙給一塊兒剪碎了。“現在我多少能明白一點為什麼古人接聖旨時要沐浴更衣了,關係重大啊!”我感歎道,更多的是說給強子聽的,好讓他的笑容不那麼猥瑣。
“猴子,我突然想起一首歌,很符合現在你做的事。”強子笑著說道。“什麼歌?”我一手拿著剪刀,一手捏著信封愣道。“把愛,剪碎了隨風吹向大海......”強子雙眼緊閉做陶醉狀,左手捂胸,右手張開斜向上,充滿深情的用力嘶吼著。“老子先把你剪碎了!”我舉著剪刀吼道。
抖開信紙,一個個一行行一段段雋永瑰麗、大小合適的蠅頭小楷就瞬間吸引了我們的眼睛。“咦,這字是傑克寫的?”強子一副的難以置信,“我寫了二十幾年字也寫不了這麼漂亮,他一洋鬼子......”強子深受打擊。
“當然不是。”我攤開放平信紙道,“這是楊曦的字,這信是她寫的。不過話說回來,你那鬼畫符隻要是個中國人寫字都比你強。”再怎麼裝中國人,傑克也不過隻是一個在中國都沒住滿一年的英國佬,說他會寫一百個漢字我信,說這信是他寫的那我是絕對不信的。就好比大部分國人,讓他們說點英語還能磕巴一下,但讓他們寫篇英文,那除了滿眼的“am 、is、 are”就隻剩下狗屁不通,慘不忍睹了。“那我是不是不該一起看啊,萬一裏麵一堆的你儂我儂,少兒不宜......”強子捂住了雙手做害羞狀,眼睛卻從指縫中偷瞟著信紙。“愛看不看,滾一邊去!”我怒道,但卻沒有起到任何作用。
果然,信的第一句話就證實了我的想法:
“侯迪,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應該已經離開上海了,從你房間出來後我很迷茫,很痛苦,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辦,傑克是我這幾年在倫敦唯一談得來的朋友,也是我尊敬的學長,我實在不忍心看著他身陷囹圄,甚至死亡,所以很抱歉,傑克是我放跑的。”我歎了口氣,女人果然是感性的生物,即便自強、堅強如楊曦也不能例外。
“初到倫敦的時候,一切在我眼裏是那麼陌生,聽不到字正腔圓的普通話,看不到棱角分明的方塊字,街頭到處都是金發碧眼的人和哥特巴洛克建築。親人遠在青天外。我忽然生出一種被拋棄的錯覺,雖說有芸萱在一旁陪伴,但她生性愛玩,滿歐洲的跑,我也不好去約束她。虛情假意也好,真情實意也罷,總之,這個時候傑克出現了,共同的愛好,久違的漢語,相近的炎黃血,我們很快成了朋友,經常一起討論作業,研究課題,一直到我回國。
如果中國沒有死刑我也許會選擇旁觀,可現實是傑克一旦被抓必死無疑,於是那天淩晨我把他叫了出來,一開始他還試圖否認掩飾,極力推脫,但當我說出我們所掌握的情況後他有點慌了,再怎麼刀口舔血的漢子,在麵對即將到來的死亡時也會心頭一顫,更何況他衣食無憂,前途似錦?在我保證他能夠安全出國後,他才將幾年來幹的勾當一點點吐了出來!
簡單來說,傑克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狂熱文物愛好者,他從小就喜歡收集各國文物,他做文物走私除了收取一部分傭金外,還要求對方讓自己挑選一件他喜歡的走私品。考古學博士、精通多種語言、辦事又幹脆,這樣的優勢讓他很受文物走私界的歡迎,很快就有很多生意開始主動找上門。按照他的說法,這次的賣家之前他隻合作過一次,原因是他覺得對方讓人感到不寒而栗,他親眼見過對方將一個不小心打碎了青花碗的同伴活活打死還跟他談笑風生,要不是這一次對方威逼利誘,他實在不願意再跟他們合作。所以當他看到我拿出來的那一片碎片起,他就知道了我們居然在找他即將要走私出國的文物!事實就是如此的巧合,不是嗎?